本市中职校自主招生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筹协调,各区招考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招生工作规定,规范招生流程,加强对区招考机构和辖区内初中学校的业务指导,完善各项制度,做好人员培训,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原则上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负责人。招生学校要认真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准确、真实、客观、规范地做好考试招生、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的解读工作,进行招生宣传。认真负责、妥善地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对社会和家长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向区招生考试机构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报告。
招生学校主管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遵守招生监督检查的规定,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地进行。
附件:1.2022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日程表
2.2022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3.2022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相关信息核定备案表(副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3月13日
本文来源与版权所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一)2015年1月5日—30日:核对报名信息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就读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和区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留档。1.考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或符合条件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上海市临时居住证》;3.考生在本市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证明(该信息可通过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验证);
(二)2015年3月2日至12日: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符合条件的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迟应于2015年5月31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学籍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核对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具体时间为4月13日和6月1日)。
工作要求各区县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力量,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和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各中职校主管单位要加强管理,按照规定做好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辖区内有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及时公布随迁子女报名、考试、招生信息和有关要求,做好本市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报名信息审核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招生工作规定,规范招生流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保证随迁子女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招生学校要按照《2017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日程表》(见附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在4月上旬公布经审核备案的学校招生方案,准确、真实、客观、规范地做好考试招生、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的解读工作,进行招生宣传,认真、负责、热情
工作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招生工作规定,规范招生流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保证随迁子女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招生学校要按照《2016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日程表》(附1)的要求开展工作。在4月上旬公布经审核备案的学校招生方案,准确、真实、客观、规范地做好考试招生、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的解读工作,进行招生宣传,认真、负责、热情
工作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招生工作规定,规范招生流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保证随迁子女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招生学校要按照《2018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日程表》(见附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在4月公布经审核备案的学校招生方案,准确、真实、客观、规范地做好考试招生、学生资助等有关政策的解读工作,进行招生宣传,认真、负责、热情、妥
工作要求各区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力量,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和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各中职校主管单位要加强管理,按照规定做好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辖区内有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及时公布随迁子女报名、考试、招生信息和有关要求,做好本市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报名信息审核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
工作要求各区县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力量,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和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各中职校主管单位要加强管理,按照规定做好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辖区内有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及时公布随迁子女报名、考试、招生信息和有关要求,做好本市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报名信息审核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各区县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力量,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和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各中职校主管单位要加强管理,按照规定做好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工作。(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辖区内有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及时公布随迁子女报名、考试、招生信息和有关要求,做好本市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报名信息审核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
2022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