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普通生(公办省一级以上学校含“指标生”)、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类型);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类别分为统招生(含术科类生)、成本生和自主招生(含术科类生)。
(二)民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和成本生名额分配比例确定为:统招生名额不低于总招生数的30%,成本生名额不超过总招生数的70%。
(三)各公民办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四)推行“指标到校”政策。具体安排如下:
1.汕尾市林伟华中学从当年招生总数中划出50%指标,按市直初中学校、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红海湾区、华侨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市直各初中学校和各县(市、区)。
2.城区新城中学、海丰县彭湃中学、陆丰市龙山中学、陆丰市林启恩纪念中学、陆河县河田中学、陆河县陆河中学等6所学校均从当年的招生总数中划出50%指标,由所在县(市、区)按本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至本县(市、区)每一所初中学校。
答案来源于: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录取工作
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户籍生在本县(市、区)外汕尾市内初中学校就读的,既可填报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志愿,还可同时选择填报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户籍生志愿填报
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除提前批外,志愿表共设5个志愿栏。
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志愿设置
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批次设置
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招生范围
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对象
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公办学校自主招生和民办学校术科类生和自主招生(含术科类生)线下提前录取。已录取的,不再参加网上投档;未录取的,参加网上投档。公办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出现空缺时,其剩余的招生计划计入普通类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出现空缺时,其剩余的招生计划取消。
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