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畅通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各学院公布监督和投诉电话、邮箱。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监督电话:029-86173235、邮箱:xatu_yanzhaoban@163.com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间:
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十日内。
西安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2日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3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答案来源于2022年西安工业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点6105网上确认公告
2022年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信息公开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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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复试各环节组织及程序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情况。
2022年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监督及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