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身份证复印件。
6.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不能为报考导师,且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2)。
7.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须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3)。
8.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原件。
9.“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附件4)。
10.同等学力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或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11.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公开创新成果的材料。
13.承诺书(附件5)。
1.英语,笔试;
2.专业基础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3.专业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4.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初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目录。
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后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a×初试总成绩+(1-a)×(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其中权重a一般在50-70%的范围内。
2.录取要求
(1)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总共3个,其中:中共党史专业指标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指标2个。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中:本校生源多1人,专职辅导员至少为2人(按计划数的70%四舍五入计算)。
3.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7月10日前 | 各学院完成复试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
7月31日前 | 档案全部到校,档案未全部调入者,视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 |
8月中上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6)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022年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不能为报考导师,且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2)。
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考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n)进行学历认证,获取书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考生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http://www..cn/)查询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http://www./cn/)上进行已获学士学
(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提交学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2022年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原件。
2022年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应届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应届生”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请注意:一个字都不能变。)
(3)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须由大学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3)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须由大学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2022年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盖章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同等学力提交本科成绩单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