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网报成功后,考生请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不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快递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限EMS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普通招考考生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请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按要求和顺序整理材料(不装订),具体材料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应届生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应届生”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湘潭大学。(请注意:一个字都不能变。)
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需由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并获取。
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需由考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打印。不能查询或查询未果者须在“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进行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认证,获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
学历或学籍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3.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第一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盖章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同等学力提交本科成绩单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不能为报考导师,且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2)。
7.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须提交《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3)。
8.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原件。
9.“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须提交《“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附件4)。
10.同等学力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或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11.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2.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公开创新成果的材料。
13.承诺书(附件5)。
1.英语,笔试;
2.专业基础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3.专业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
4.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初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目录。
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湘潭大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资格审查
2022年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资格审查
2022年湘潭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资格审查
2022年湘潭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考前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请考生于2019年2月24-25日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请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用于审核,复印件装订):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应届生其单位签署报考意见一栏可不填,非应届报考者须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同意其全日制攻读博士,同意其档案及工资关系调入湘潭大学。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考生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
(四)资格审查“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于2017年1月5日携带以下材料(请考生根据不同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办公楼313室)进行资格审查:“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于2017年1月5日携带以下材料(请考生根据不同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办公楼313室)进行资格审查: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应届生其单位签署报考意见一栏可不填,非应届报考者须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同意其全日制攻读博士,同意其档案及工资关系调入湘潭大学;2.“申请-考核”制非应届考生还需提供硕士学历、
(四)资格审查所有考生须于2015年1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请考生根据不同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交至或以申通、EMS方式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411105),电话:0731-58292051。(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湘潭大学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申请硕博连读或同等学力考生须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力提交学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4)身份证复印件;(6)申请硕
(四)资格审查“硕博连读”考生须于2018年1月5日携带以下材料(请考生根据不同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办公楼313室)进行资格审查:“硕博连读”考生须于2018年1月5日携带以下材料(请考生根据不同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办公楼313室)进行资格审查: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2.“硕博连读”考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还须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3.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4.身份证复印件;5.申请“硕博连读”的在读硕士生须提交《湘潭大学“硕博
(四)资格审查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5-6日携带以下材料(请考生根据不同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应届生其单位签署报考意见一栏可不填,非应届报考者须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同意其全日制攻读博士,同意其档案及工资关系调入湘潭大学;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考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n)上进行学历认
2022年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