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
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
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各学院2020招生导师以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导师为准。每个导师当年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通知由各招生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相关考生。上线考生请及时到报考学院主页查询复试工作具体安排,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有关复试具体事宜。所有复试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费
复试费为120元/生。
缴纳方式:转账(请备注:博士复试+学院+姓名)
户 名:湘潭大学
银行账号:
4.复试方式按专业外语笔试和综合面试结合进行。
(1)专业外语笔试
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2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终成绩。内容包括:
a.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等。
c.条件许可的二级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自然辩证法以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具体组织和实施,成绩须合格(60分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1.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后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a×初试总成绩+(1-a)×(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其中权重a一般在50-70%的范围内。
2.录取要求
(1)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总共3个,其中:中共党史专业指标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指标2个。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中:本校生源多1人,专职辅导员至少为2人(按计划数的70%四舍五入计算)。
3.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7月10日前 | 各学院完成复试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
7月31日前 | 档案全部到校,档案未全部调入者,视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 |
8月中上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物价局新核定标准为准。
2.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学制6年(硕博学习年限5-7年)。
3.学业奖学金、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新奖金文件。
二管理机构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分管纪检监察的校领导成员研究生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职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2研究生院招生办具体组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4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各学院根据学位点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
2材料复审和综合能力考核1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与初选根据申请人的科研基础和导师招生名额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复试名单2各学院对进入复试阶段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包括外语专业综合以及面试具体考核内容方式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主确定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天以上在各学院主页公布同时由学院电话通知考生复试相关事宜复试工作应公开进行并在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所有考核内容都应有可复查的记录材料并由学院自行保存三年外语和专业综合考核为笔
六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新文件为准湘潭大学研究生院2021年11月26日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五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考核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3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外语专业综合面试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人按照总成绩综合排名导师根据本人当年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人选学院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招生名额审查无误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1材料审核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所有申请人的各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通过者可参加各学院组织的材料复审和综合能力考核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反招生规定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学籍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分管纪检监察的校领导成员研究生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职责统筹协调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答案来源于2022年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具体组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3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博士学位点负责人成员由博士生导师代表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4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各学院根据学位点情况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做到合理公正公平每个专业复试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有学生报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