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结合各地(市)人口比例、基础教育现状、生源情况、招生学校办学要求等实际因素,合理分解招生计划。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招委会的领导下,按照“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的工作方针和“公平公正、规范科学、安全平稳”的原则,充分考虑西藏初中班(校)学校间城镇、农村比例均衡、性别均衡、生源质量均衡情况,处理好不同学科组和生源结构的关系,集体研究决策,科学制定招生录取方案并划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的招生对象、范围、时间内做好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名额的70%用于农牧民子女。
(二)照顾政策
1.区内较少民族(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镫人)考生,在同类招生录取控制线基础上降低20分录取。
2.孤儿院考生(无监护人者),在同类招生录取控制线基础上降低10分录取。
3.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长期在县及县以下工作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4.边境班优先招收近三年无学生考入西藏初中班(校)的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少数民族考生。
5.驻藏公安民警(消防救援、司法民警)烈士、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员子女,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和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精神,结合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执行。公安厅(应急管理部门、司法厅)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教育厅转发各地(市)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新生录取等各项工作,并于7月26日前将正式录取花名册(含签章版、电子版)报送自治区招生办(系统中同步上报),审核盖章后,由自治区西藏班(校)管理中心发至各录取学校。
(四)因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自愿放弃考生另须签订承诺书,不含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出现的名额空缺,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同类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政审体检合格”的原则进行递补,递补的考生须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录取(系统中同步上报),未经批准擅自递补的考生不予注册学籍。此项工作须于8月1日前完成并将递补名单报自治区招生办,逾期不得自行递补。因入校体检复查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不得递补。
(五)西藏初中班(校)正式录取考生,不得转录、转校。
答案来源于:2022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
2022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进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口在报名地(市)范围内,且父母-少一方在藏工作八年及以上(截-报名时间结束),须提供其父母-少一方工作单位所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进藏工作时间等。
2022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居民子女考生,户口在报名地(市)范围内。考生随父母-少一方为报名地(市)范围内居民的,须提供当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其父母-少一方为当地居民的证明材料;考生随父母-少一方为报名地(市)范围内农牧民的,须提供当地乡(镇)出具的其父母-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的证明材料。边境乡农牧民子女考生户口在边境乡(镇),且随父母-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须提供当地乡(镇)出具的其父母-少一方为当地农牧民的证明材料。
2022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藏族及区内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子女考生,户口在报名地(市)范围内,且父母-少一方在报名地(市)范围内工作,须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其父母-少一方的证明材料。
2022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报名条件
2022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报名
2022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招生对象
2022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由自治区统筹管理,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统一出藏。出藏前,由生源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县(区)为单位组织离藏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校纪校规、疫情防控知识及出藏注意事项等。
2022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录取
2022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由自治区统筹管理,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统一出藏。出藏前,由生源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县(区)为单位组织离藏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校纪校规、疫情防控知识及出藏注意事项等。
2022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规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