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招生学院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录取各项工作中。招生学院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领导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招生录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及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招生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有利害关系人参加本院复试的工作人员一律提前回避。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复试试题及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招生学院要按照复试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保密教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题安全和考生电子信息安全。
(五)继续加强规范管理,深化信息公开。要求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开设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专栏,及时发布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和细则、复试安排、招生人数等信息。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在招生录取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考生答疑。
(六)复试期间,所有复试考场必须全程全景摄像,并确保摄像设备的录音功能正常。复试视频在复试结束后学院存档备查。
(七)学院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的统分、核分必须在学院纪检员的监督下第一时间由两名专职统分核分工作人员交叉核对。核对无误后,学院监督员、两名专职统分核分工作人员在考生复试成绩统分表上签字,密封后第一时间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存档。严禁学院监督员不在场的情况下由一人全程统分、核分。学院最终的复试结果的统分、核分由两名专职统分核分工作人员在学院监督员的监督下交叉核对无误后,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终审。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统筹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复试工作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调剂工作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心理测评工作涉及的部门及学院要按规定对心理测试结果保密。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工作原则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复试对考生的要求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复试要求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