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分项包括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两部分。各项分值如下:
类别 | 内容及分类标准 | 加分 | |
外语水平 | CET-6 及以上 | 5 分 | |
学术水平 | 发表学术论文 | B1 类 | 20 分/篇 |
B2 类 | 15 分/篇 | ||
C1 类 | 10 分/篇 | ||
C2 类 | 8 分/篇 | ||
C3 类 | 5 分/篇 | ||
D1 类 | 2 分/篇 | ||
D2 类 | 1 分/篇 | ||
科研成果奖 | 省级及以上 | 20 分/项 | |
厅级 | 10 分/项 | ||
校级 | 8 分/项 | ||
科研项目 | 国家级 | 20 分/项 | |
省级 | 15 分/项 | ||
厅级 | 10 分/项 | ||
校级 | 5 分/项 | ||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 省级 | 10 分 | |
校级 | 5 分 | ||
知识产权 | 发明专利 | 10 分/项 | |
实用新型专利 | 3 分/项 |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 1.5 分/项 | ||
科技作品竞赛 获奖 | 国家级 | 20 分/项 | |
省级 | 15 分/项 | ||
厅级 | 10 分/项 | ||
校级 | 5 分/项 |
(2)科研成果的分类参照《云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成果分类统计办法》。
(3)上述加分项内容相关成果、项目、获奖均须与“光学工程”专业密切相关,且为近5年内的成果,否则不予加分。
(4)只认定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若存在共同一作,只认定作者排序第一者;多个通讯作者的按比例计分,如两个通讯作者计该论文的1/2,三个则为1/3,依次类推。科研项目只计项目主持人,参与者不加分。
(5)同一篇硕士学位论文若既获得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又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只计高分值一项,不重复加分。
(6)科技竞赛只认定全国三大竞赛(电子设计大赛、互联网+、数学建模)及光学工程专业领域相关全国性学术组织开展的科技竞赛。第一获奖人计100%的分值;第二获奖人计25%;第三获奖人计12.5%;第四获奖人计6.25%;依次类推。同一项参赛作品获多个级别竞赛奖,只计最高级别分数,不重复加分。
4.材料审核成绩计算办法
对每位申请者累计上述加分统计表中各项的总成绩,若当年有申请者加分成绩超过40分,则以当年加分项累计最高成绩为标准,进行百分制转化,再乘于40%,即得到每位申请者的加分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考生加分成绩=(该考生各项加分项累计之和/当年申请考生中加分项累计最高成绩)×40%;若当年申请者加分成绩均没有超过40分,则按原始加分成绩作为加分成绩进行核算。
5.申请考生材料审核总成绩为基础分与加分成绩之转化为满分60分。
附件二: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专题研究报告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1 | 选题、国内外研究动态 | 15 |
2 | 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 15 |
3 | 研究的目标、思路、方法及计划 | 25 |
4 | 研究的内容及创新之处 | 35 |
5 | 研究的基础 | 10 |
附件三: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面试评分标准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1 | 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 50 |
2 |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 20 |
3 | 英语听说能力 | 10 |
4 | 科研潜质 | 10 |
5 | 综合素质 | 10 |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申请阶段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考核程序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论文;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获得过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出版过学术专著(个人撰写超过10万字);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以第一发明人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申请条件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光学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