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招生高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投档。
2.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自划分数线须于7月7日前报我院备案;艺术第一批中其他高校本科专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确定。
3.第一批招生时,我院通过“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网络辅助管理平台”向高校提供考生信息,高校根据考生信息按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于7月7日前通过该平台向我院报送拟录取名单(数据库格式见附件2),同时将从该平台打印的拟录取名单盖章后传真报我院。
4.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若一志愿录取后还未完生计划并需要我院提供二志愿生源的,须在一志愿录取后及时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提供二志愿考生信息。
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艺术类第一批

可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仅限于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尚未录取(预录取视为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体育术科省统考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美术类文345、理343分;广电类文430分、理490分;其他类文343分、理382分;体育文411分、理394分)考生;可填报的志愿仅限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院校、专业。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等网站查询是否已被录取。

二艺术类第一批第一志愿投档7月11日830退档录检结束7月12日1100第二志愿投档7月14日830退档录检结束7月14日1630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

2艺术第二批为专业平行志愿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各类别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填报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院校在对专业服从考生进行调剂录取时须先审核考生选考科目是否符合要求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一批实行传统志愿,第三批实行平行志愿。 1.传统志愿包含第第第三志愿各一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同一批次的所有院校、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专业类别;如考生填报的志愿中有与A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志愿。 3.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根据情况,对

二第二批录取1分类别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投档比例为112分段办法一共分两段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各类别第一段按实考人数的60确定第二段按实考人数的90确定第二段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计划经学校申请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扩大比例征求志愿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考生综合分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

第一批和各批提前录取的为传统志愿,第三批为平行志愿。1.各批提前录取设两个高校志愿,第一批设三个高校志愿,第三批均设A、B、C、D、E五个高校平行志愿,每个高校志愿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2.平行志愿同一批次的所有高校、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专业类别;如考生填报的志愿中有与A高校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志愿。3.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根据情况,对未完生计划的高校、专业

第一批对应文理科第一批中的提前录取;第二批对应文理科第一批;第三批对应文理科第二批。凡兼报文理科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又无下面各批次艺术志愿的考生,将被及时转入文、理科。已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它高校专业不能再录取。本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附件2201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数据库结构(DBF格式文件)编号信息项名称类型宽度信息项含义信息项目说明1KSHC14考生号即艺术

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第一批录取

一第一批录取1按招生高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投档2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分数线由招生高校自主划定自划分数线须于7月7日前报我院备案艺术第一批中其他高校本科专业的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按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确定3第一批招生时我院通过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网络辅助管理平台向高校提供考生信息高校根据考生信息按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于7月7日前通过该平台向我院报送拟录取名单数据库格式见附件2同时将从该平台打印的拟录取名单盖章后传真报我院4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若一志愿录取后还未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