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按相关规定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书面申请复议。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招生计划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审定博士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和考试分数基本要求;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每位导师招生限额为1人。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领导小组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招生领导小组
2022年重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按照相关要求遴选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成立复试专家组。对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录取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录取。若排名在计划限额内有多位考生报考同一导师,则按照导师招生计划限额择优录取。同一导师只录取一个,直-录取数达到学院招生限额为止。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录取按照《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修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