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取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录取。若排名在计划限额内有多位考生报考同一导师,则按照导师招生计划限额择优录取。同一导师只录取一个,直至录取数达到学院招生限额为止。
3.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复试专家组成绩排序;若仍然相同,按照基础能力考核成绩排序(审核免考科目按照100分计算);若仍相同,按照英语过级顺序排序(六级、四级);若英语等级相同,则按照英语等级考试分数排序。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在读证明。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在中国研招网打印并填写本人自述,之后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整个邮件命名为:姓名-博士复试资料;文件命名方式:将1、2、5、6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基础材料;3转化为pdf文件,命名为:姓名-硕士论文;4合并为1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科研成果,并加目录页)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考核办法和程序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能力考核方式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综合能力考核领导小组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导师考核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导师考核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导师考核。导师结合学生所报材料及面试情况对报考本人的学生给出综合评价,打出分数(百分制)。如导师给出的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每位导师招生限额为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