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
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或者骨干教授担任,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配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随机分配进组。其主要职责:
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组织开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字存档,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集中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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