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复试录取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
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23-62782950;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2652747;
学校研招办电话:023-62650942。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监督与投诉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咨询与监督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监督与投诉电话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航运与船舶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监督与投诉电话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与国科大重庆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监督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监督与复议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纪检监督领导小组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监督与复议
2022年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监督与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