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者。
2.招生院校
(1)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的高职院校(试点院校、专业和计划另文下达)。
(2)高职专科招生:全市所有高职院校。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1.招生对象(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中职与高职(专科)贯通培养项目(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下同)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3+4”)中职阶段毕业生。

1.招生对象(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中职与高职(专科)贯通培养项目(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下同)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3+4”)中职阶段毕业生。

(一)填报对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普高类和中职类,普高类(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和高职专科)限高考报名普通类中报考了高职分类的考生填报;中职类的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限高考报名高职对口类考生填报(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无需填报志愿);中职类的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针对高考报名中职直升类考生招生,无需填报志愿。

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招生对象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具有同等学力者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答案来源于2022年重庆科技职业学院重庆市高等职业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填报对象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保送对象和办法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免试对象和办法

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招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