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等3所高校2022年继续开展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2]1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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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内容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采取文化基础职业综合素质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如下1文化基础成绩采用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单科合格记15分不合格记0分总分150分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由我校组织网络远程面试考试分值为150分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单独招生方案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单独招生方案

2022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单独招生方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三考核内容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使用报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再组织相关考试或考核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单独招生方案

考核内容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73号)文件精神,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使用报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再组织相关考试或考核。

2022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单独招生方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