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管理
各考点学校要及时组织好评卷评分工作,做好统分和复核工作,7月2日前通过招生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各考生的考试成绩,并提供成绩复查方式。复查无误后,要在中考业务管理系统中录入考生术科考试成绩。
(二)入围名单确定及公示
各招生学校根据术科考试成绩合理划定入围资格线,艺术类考生入围资格线按学校项目招生计划不超过1:2的比例划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名单确定后,招生学校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板等)和学校官方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须含考生姓名、性别、毕业学校、考试项目、考试成绩及名次等。公示结束后,在中考业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入围名单,同时打印名单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术科考试成绩水平明显偏低或参加考试人数极少的,可减少或取消该项目招生计划,招生学校须在招生方案中明确规定。
(三)入围成绩上报
招生学校在上报各类数据信息前必须安排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正确性和规范性检验,确认准确无误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时上报。如发现弄虚作假、数据错误的情况,将视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倒查制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监督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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