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敏泉
副组长:曹伏明
成员: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保卫处、学工处、纪检监察处等考试招生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职责:协调学校高职单招组考具体工作。
2.考务工作小组
组长:张钱友
组员:臧婧蕾、周曼泓、易娟、范国军
职责:
(1)负责组织考场布置;
(2)组织召开考前工作会议,进行监考老师培训;
(3)负责笔试考场管理及试卷收发。
3.纪检监察小组
组长:彭鲲
组员:纪检监察员
职责:对学校单招笔试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单招笔试严格按流程进行,公平、公正。
4.后勤保卫工作小组
组长:彭露
成员:餐饮负责人员、车辆安排人员、电力管理及维修人员、卫生保洁人员、保安、门诊部1人、警察1人。(按考试实际需求数量提供人员)
职责:
(1)负责笔试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车辆引导;负责考场安全、保卫、警戒工作;
(2)负责配合当地派出所、城管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管理及社会营运车辆的管理;
(3)负责预防和处理各突发事件,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4)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5)负责考试期间的电力保障工作;
(6)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工作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7)负责考试期间工作人员的就餐、饮水;
(8)负责车辆安排,保证工作人员用车;
(9)负责本组经费预算;
5.考试防疫工作小组
组长:粟伟栋
成员:卫生保洁人员、门诊部1人。(按考试实际需求数量提供人员)
职责:
(1)负责参加我校考生考前健康情况摸排,指导考试前后各考点的疫情防控与应急突发处置工作。
(2)负责与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
(3)负责配备隔离考室、隔离专用通道、备用考室
(4)负责做好考试期间的卫生消毒工作。
6.考试宣传工作小组
组长:严永旺
成员:招就处、宣统处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考试政策宣传解释和涉考网络舆情监测,协调处置网上虚假不实信息等。
7.试卷保密与流转工作小组
组长:张钱友彭鲲
成员:万婷喻琨唐艳萍王志辉柳帅胡小和任森邹俊平曾朝峰刘丹尹龙武黄勤余耀林朱湘怡向琳王伟曹丹王晓燕代维张小康刘宇东李庆彭凤兰徐向周碧兰徐慧霍伦周倩文丑玲邓意志张融石佳鹭黄晨刘美萍邓永梅伍梅芳周秀萍张革唐莹莹
职责:
(1)考务负责人负责对接所负责的市州单招组考群,按照市州要求做好试卷流转工作。
(2)负责在开考前1天送达考点学校指定地点,双方共同清点无误后履行交接手续,按要求做好试卷保密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3)当天考试前考点在招生院校保密人员的配合下,将试卷送至试卷分发室,与监考员当面清点交接。
(4)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再次清点核验并密封,考点验收无误后与招生院校保密人员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2年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单招考试组考实施方案
艺术类特长生:文化考试+技能测试(艺术专项测试)。其中应届普高生的文化成绩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作为依据,往届普高考生和应往届中职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300分。技能测试200分(含心理测试50分),主要为艺术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考生测试项目和排名依次录取。若遇到同分情况,按体育专项测试、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不能以艺术特长生资格录取。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分管校领导负责审批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和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录取日常工作。2、相关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学院负责人组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3、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
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大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命题阅卷组、考务组、数据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6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1.命题阅卷组负责文化素质考
二、复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专门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校纪委书记兼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2、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3、各学院研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分管校领导负责审批博士研究生录取方案和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录取日常工作。2、相关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学院负责人组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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