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志愿填报。专业考生必须在志愿系统中填报对应学校的专业生志愿,才能参加该校的专业生录取。志愿填报时间为6 月
1-10 日;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可以选择填报2 个专业生志愿。专业生志愿填报必须与参加专业考试的学校一致。
2. 录取方式。设立专业生录取批次,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时
间为7 月9-10 日。局直属公办普通高中专业生志愿设置为“一个批次、两个志愿”。录取时按照“成绩排序、志愿优先”的原则。“成绩排序”是指将填报了同一个普通高中学校、同一个专业类别的考生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志愿优先”指所有填报了某校某专业志愿的所有学生中,如果某考生两所学校都入围了,在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学校。
3. 分数组成。依据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分方式为
专业成绩×70 +文化学科成绩×30 。体育专业生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身心健康维度必须为B 及以上等第;艺术专业生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艺术素养维度必须为B 及以上等第。设置文化学科最低要求:文化学科(指语文、数学、英语、综合Ⅰ、综合Ⅱ)成绩在D 等以上(含D 等)等第。专业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达到专业生录取要求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后续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2年株洲市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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