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能力,建立健全科研经费支撑博士培养的新机制,我校按照教育部部署,2023年继续在部分院系实施“科研经费博 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以下简称科研博士计划)。该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 我校。
科研博士计划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不享受学校住宿专项助学 金。
(二) “前沿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项目
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瞄准前沿工程科技领域,推动工程科学技术创新和战略管理创新,加快培养国家亟需的工程科技领军人才,我校2023年通过“申 请-考核”方式招收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4个类别“前沿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
报名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遵纪守法。
2. 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 行业工作经历(从获得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获得学士学位后, 具有10年及以上行业工作经历(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 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 具有丰富的工程与管理实践经验,具有主持或作为关键技术骨干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要工程项目、重要产品研发项目的经历和能力,取得一定突出成果,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关键技术骨干和创新管理者。
该项目招收的博士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 资关系等均不转入学校。
(三)其他
“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报考条件和普通考生相同,相关 报考资格由主管部门审定。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的,由学校结合国家政策、专项计划数量、生源情况、院系学科分布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考其他专项计划/项目、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报考条件请咨询报考院系或者查阅相关项目招生简章、院系招生说明。
答案来源于:2023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申请资格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各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详见《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学习方式与学制

2023年北京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招生专业

2023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前沿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项目

2022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023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

2023年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专项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