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实施细则,统筹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2.“材料审核小组”由物理学院的导师组组成,每组不少于3人。组长由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
3.“综合考核小组”由具有指导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每组不少于5人。组长由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考核程序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外语要求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申请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报名条件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材料审核小组”由物理学院的导师组组成,每组不少于3人。组长由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定。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