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1份《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二)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将以下全部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1份,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于2023年3月20日前寄送至心理学院,(材料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办公室;收件人:毕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8465。为确保材料的及时稳妥送达,务必使用邮政EMS快递。)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材料封面。
2.《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手写签字原件。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硕士阶段学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2)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①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和②硕士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电子报告》)打印件;
(3)在国(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硕士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5.本科阶段学历证明材料:
(1)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打印件;
(2)在国(境)外获得本科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本科阶段《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打印件。
6.硕士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1份。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8.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9.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10.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11.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12.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13.曾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目前有效户口簿本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1.材料形式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2.材料评价审核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材料审核小组”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作出评价,给出审核成绩。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考核程序。
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同时公布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
(三)材料审核
具体审核程序如下: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时间预计在4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心理学院网站。)
1.专业素质考核(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对考生心理学专业基础知识进行考核。基础心理学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基础心理学研究方法和基础心理学前沿问题。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研究方法和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前沿问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能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每人考核时长不少于30分钟)。
面试考核阶段重点围绕申请人上交的研究计划对考生的英语沟通能力、科研思维、科研技能和文献处理能力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40分,专业综合能力60分。面试合格线为不低于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外语的合格线为不低于24分,专业综合能力的合格线为不低于36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最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总成绩=专业素质考核成绩×6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非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申请人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专项计划考生统一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总体排序。
全部考核工作完成后,学院将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
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在心理学院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内容包括:参加考核所有考生的考生姓名、考生编号、专业素质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考生最终成绩、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专业等信息,注明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并明确考核结果公布的起止时间。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学科背景要求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毕业3年内的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0年6月30日)。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托福(TOEFL)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CET-4≧425分或CET-6≧425分;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英语水平要求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基本条件要求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