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分别排序录取。
(2)先进行硕博连读考核,通过考核的硕博连读考生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
(3)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及导师招生限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申请考核制考生拟录取名单。
(4)本学部不采取递补录取。各学科若有剩余名额,以及学校后期若有招生计划增加的情况,按照二次报名流程重新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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