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范围: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专业分数线、拟招生计划见下表,复试名单见附件1。
1.复试专业分数线。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80100 | 力学 | 45 | 45 | 70 | 70 | 345 | |
| 0801J1 | 航空航天系统科学与 工程 | 45 | 45 | 70 | 70 | 300 | |
| 80204 | 车辆工程 | 01 车辆设计与制造 | 45 | 45 | 70 | 70 | 300 |
| 02 车辆电子与控制 | 45 | 45 | 70 | 70 | 343 | ||
| 82400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45 | 45 | 70 | 70 | 306 | |
| 82500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45 | 45 | 70 | 70 | 331 | |
| 85501 | 机械工程 | 45 | 45 | 70 | 70 | 300 | |
| 85502 | 车辆工程 | 02 车辆力学与工程 | |||||
| 85503 | 航空工程 | 02 航空力学与工程 | |||||
| 85504 | 航天工程 | 01 航天力学与工程 | |||||
| 85505 | 船舶工程 | 02 船舶力学与工程 | |||||
| 85903 | 海洋工程 | 02 海洋力学与工程 | |||||
| 85502 | 车辆工程 | 01 车辆工程 | 45 | 45 | 70 | 70 | 350 |
| 03 新能源车辆及智能化 | 45 | 45 | 70 | 70 | 385 | ||
| 04 智能网联车辆(非全日制) | 45 | 45 | 70 | 70 | 300 | ||
| 05 新能源车辆(非全日制) | |||||||
| 85503 | 航空工程 | 01 航空器设计与工程 | 45 | 45 | 70 | 70 | 300 |
| 85504 | 航天工程 | 02 航天器设计与工程 | |||||
| 85505 | 船舶工程 | 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 45 | 45 | 70 | 70 | 315 |
| 85509 | 智能制造技术 | ||||||
| 85903 | 海洋工程 | 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 |||||
| 85505 | 船舶工程 | 03 船舶工程与技术 | 45 | 45 | 70 | 70 | 300 |
| 85903 | 海洋工程 | 03 海洋工程与技术 |
专项计划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成绩要求 |
退役大学生计划 | 085502 | 车辆工程 | 01 车辆工程 | 总分不低于 275 分,单科不做要求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085502 | 车辆工程 | 01 车辆工程 03 新能源车辆及智能化 | 总分不低于 260 分,单科不做要求 |
085504 | 航天工程 | 01 航天力学与工程 |
2.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
| 统考拟 招生计划 | 划线、录取方式 | 非单考计划数 | |||
| 80100 | 力学 | 54 | (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0100 力学 专业与(盘锦校区)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080104 工程力学专业一起划线,本单位内按 当前专业排序录取。 | -- | |
| 0801J1 | 航空航天系统科学与 工程 | 2 | 本单位内按当前专业划线,本单位内按当前专 业排序录取。 | -- | |
| 80204 | 车辆工程 | 01 车辆设计与制造 | 3 | (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0204 车辆 工程专业 01 方向单独划线,按当前研究方向 排序录取。 | -- |
| 02 车辆电子与控制 | 3 | (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0204 车辆 工程专业 02 方向单独划线,按当前研究方向 排序录取。 | -- | ||
| 82400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10 | 本单位内按当前专业划线,本单位内按当前专 业排序录取。 | -- | |
| 82500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9 | 本单位内按当前专业划线,本单位内按当前专 业排序录取。 | -- | |
| 85501 | 机械工程 | 12 | (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5501 机械 工程专业与(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5502 车辆工程专业 02 方向与(主校区)运 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5503 航空工程专业 02 方 向与(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5504 航天工程专业 01 方向与(主校区)运载工程 与力学学部 085505 船舶工程专业 02 方向与 (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5903 海洋 | -- | |
| 85502 | 车辆工程 | 02 车辆力学与工程 | 11 | -- | |
| 85503 | 航空工程 | 02 航空力学与工程 | 11 | -- | |
| 85504 | 航天工程 | 01 航天力学与工程 | 25 | -- | |
| 85505 | 船舶工程 | 02 船舶力学与工程 | 9 | -- | |
| 85903 | 海洋工程 | 02 海洋力学与工程 | 11 | 工程专业 02 方向一起划线,分专业(研究方 向)排序录取。 | -- |
| 85502 | 车辆工程 | 01 车辆工程 | 19 | (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5502 车辆 工程专业 01 方向单独划线,按当前研究方向 排序录取。 | -- |
| 03 新能源车辆及智 能化 | 21 | (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5502 车辆 工程专业 03 方向单独划线,按当前研究方向 排序录取。 | -- | ||
| 04 智能网联车辆 (非全日制) | -- | (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5502 车辆 工程专业 04 方向与(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 学学部 085502 车辆工程专业 05 方向一起划 线,分研究方向排序录取。 | 2 | ||
| 05 新能源车辆(非全日制) | 2 | ||||
| 85503 | 航空工程 | 01 航空器设计与工 程 | 14 | (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5503 航空 工程专业 01 方向与(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 学学部 085504 航天工程专业 02 方向一起划 线,分专业(研究方向)排序录取。 | -- |
| 85504 | 航天工程 | 02 航天器设计与工 程 | 10 | -- | |
| 85505 | 船舶工程 | 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 48 | (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5505 船舶 工程专业 01 方向与(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 学学部 085509 智能制造技术专业与(主校 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5903 海洋工程专 业 01 方向一起划线,分专业(研究方向)排 序录取。 | -- |
| 85509 | 智能制造技术 | 3 | -- | ||
| 85903 | 海洋工程 | 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 22 | -- | |
| 85505 | 船舶工程 | 03 船舶工程与技术 | -- | (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5505 船舶 工程专业 03 方向与(主校区)运载工程与力 学学部 085903 海洋工程专业 03 方向一起划 线,分专业(研究方向)排序录取。 | 4 |
| 85903 | 海洋工程 | 03 海洋工程与技术 | 2 | ||
专项计划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退役大学生计划 | 085502 | 车辆工程 | 01 车辆工程 | 1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085502 | 车辆工程 | 01 车辆工程 | 1 |
03 新能源车辆及智能化 | 2 | |||
085504 | 航天工程 | 01 航天力学与工程 | 1 |
3.复试名单。
请见附件1《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请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于3月22日17:00前在网站确认是否参加复试,网站地址:http://gs.dlut.edu.cn/index.htm→研究生招生→硕士成绩与录取信息查询系统,不用确认复试考试科目,导师已经确定只需要填第一意向导师即可,没确定导师的可以不用填写。如不能参加复试请发邮件至yuqingwang@dlut.edu.cn(内容写明考号、姓名、报考专业、学术型或专业型、总分,放弃参加运载学部的研究生复试资格及原因)。
(二)复试资格审查及既往材料要求:
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在3月22日17:00前通过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复试材料上传模块(系统网址:http://202.118.65.123:8080/ksxt/login.aspx)上传下列证件及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文件命名:“1+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或在读证明;文件命名:“2+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报告);文件命名:“3+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电子注册备案表”。
4.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报考阶段已经向我校提交证明的不用再次提交;文件命名:“4+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在职证明/就业协议”。
5.《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文件命名:“5+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诚信复试承诺书”。
6.《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见附件3);文件命名:“6+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思政考核表”。
以上每个材料以“序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材料名称”进行命名。所有材料存至一个压缩包,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进行命名,并上传系统。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分数:
第一阶段: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按要求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扫描件或照片。
2.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须通过指定平台在3月22日17:00前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具体操作请见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流程及要求》。
第二阶段:
1.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实施。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测试,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外语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3分钟。
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考生进行个人汇报(4分钟以内,汇报形式:PPT汇报,PPT需包含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需加盖本科院系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外语成绩证明(四六级成绩单、托福雅思成绩单等)、计算机等级证书、科研奖励证书等)。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表现等。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汇报过程中,专家可以打断提问),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共计不少于6分钟。
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为问答面试形式,由考生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共计不少于11分钟。
(四)复试日程安排:
1.抽取面试序号。考生须于3月24日9:00—10:00登录网络远程面试系统(仅用于复试抽号)(系统网址:https://www.yjszsms.com/school/10141;登录账号:考生编号;登录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进行抽号。
2.现场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开始时间为3月25日8:30,考核地点为大连理工大学第一教学馆,面试具体分组安排将于抽号结束后在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官网发布。
(五)特殊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申请初试加分的考生请于3月22日前将符合加分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iuyihang@dlut.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备者,视为放弃特殊加分申请资格。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复试特殊专长加分。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复试考核成绩为40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3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250分。
凡复试考核成绩(不含加分)低于240分,或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低于72分、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50分、或外语能力测试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