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
(二)复试时间
2022年10月8日前,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三)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复印件;
3.学习成绩单原件(校级教学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在校期间参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提供电子版,并于复试前发送到fxy@fjnu.edu.cn。
(五)其他工作安排
1.拟录取的考生,须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并于10月30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镇大学城师大校区行政楼527,研究生招生科收。
2.学院将为录取的推免生指定硕士生导师,尽可能为推免生提前进行硕士学习规划创造一定的条件,提供保障措施。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学生证复印件;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代身份证复印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提交材料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复试时间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报名申请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接收工作安排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大学一-三年级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40%;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接收为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推免接收对象和条件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接收专业和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