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需于10月30日前通过快递(我校仅接收EMS或者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镇大学城师大校区行政楼527室,研究生招生科(收)。
2.学院为拟录取的推免生指定指导教师,为推免生提前开展研究生学习规划创造条件。拟录取直博生的指导教师一般应为当年有招生资格且能带满一届培养对象的博士研究生导师。
3.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各类获奖证书。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所有推免生均需提交的材料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复试地点及方式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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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推免接收对象和条件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方案接收专业和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