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各类考生于复试考核或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各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对报考同一导师、相同学位类型的考生总成绩进行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向拟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报到时将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学院进行核查,无硕士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拟录取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报到时还须提交本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证明。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录取类别说明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目录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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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核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医学博士外语”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本考试仅针对拟报考2023年全日制“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博士研究生而英语成绩不符合报考要求者,凡有合格英语成绩或在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报考。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医学博士外语”考试报名工作通知拟报考2023年全日制“申请-考核”制(补充批次)博士研究生而英语成绩不符合报考要求者(不含拟报考“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七体检与拟录取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各类考生于复试考核或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答案来源于2022年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2023年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体检与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