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办公室主任由梁峰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2.协调教务处等完成命题工作;
3.协调中药与食品工程学院、护理学院、临床技能教学中心等部门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工作;
4.协调武装部等部门审核考生入伍、退伍档案;
5.进行录检工作的协调、招生计划的调整、招生密码的保管及录取数据的备份、整理及录取通知书打印、邮寄;
6.处理、回应学生的咨询、质疑和申诉;
7.其他情况及时向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同意后,依据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果做相应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