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提供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 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2.《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学院要求请至少两位专家填写 推荐理由和意见 (其中一位应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其余要求职称 应为教授及以上),并由推荐人手写签字,封入信封后,再由推荐人 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研招网) 。
1.本硕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
综合初选结果和报考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 名单。
2023年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信息学院要求
2023年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信息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2023年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信息基本要求
2023年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信息申请条件
2023年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信息适用对象
2023年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在报考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讯作者身份在认定的高
2023年天津大学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本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已发表-少一篇英文学术论文;
2023年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信息本人身份证或军人证复印件
2023年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不接收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2023年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