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答案来源于:2023年天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天津师范大学中国史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填写的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承诺书(定向就业考生无需邮寄);

2023年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习方式和报考类别

2023年天津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2023年天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类别如下

2023年天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别如下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考及录取类别

2023年天津师范大学世界史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填写的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承诺书(定向就业考生无需填写、邮寄);

2022年天津医科大学招收港澳台学生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类别

2023年天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类别

2023年天津中医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外),需征得定向合同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须于规定时间前,将定向合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信寄送研究生院招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