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学校“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2.学院将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报名流程
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其他语种:仅限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考生外语水平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须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报考条件
2023年西北工业大学微电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招生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