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申请人复试成绩、申请材料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人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3、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将不能被录取,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政审不合格者。
(3)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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