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法律-广东博雅学院
专业层次:本科
主考学校:中山大学
开考方式:面向社会及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全省及港澳地区
类型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类型考试方式00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必考笔试00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必考笔试00300015英语(二)14必考笔试004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4必考笔试00500262法律文书写作3必考笔试00600263外国法制史4必考笔试00700249国际私法4必考笔试0080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6必考笔试00900226知识产权法4必考笔试01005680婚姻家庭法3必考笔试01100230合同法5必考笔试01200227公司法4必考笔试01300167劳动法4必考笔试014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4必考笔试01506999毕业论文不计学分必考实践考核10105678金融法4选考笔试102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3选考笔试10300169房地产法3选考笔试10400229证据法学6选考笔试20105679宪法学4加考笔试20200245刑法学7加考笔试20305677法理学7加考笔试20400242民法学7加考笔试20500243民事诉讼法学5加考笔试231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4加考笔试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5学分;选考课4门16学分;加考课6门34学分。
说明:
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课程。
2、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101至104课程,不少于14学分。
3、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4、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法学、涉外法学、涉外经济法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5;法律事务及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原法律专业(本科,代码593)调整为本专业。
法律(本科,四年)-广东新华职业培训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知识结构全面,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学专业知识,掌握从事现代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管理、人文等基本知识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课程设置::
(1)必修课(25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大学语文(本)、法理学(一)、宪法学(一)、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中国法制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外语[英语(二)、日语(二)、俄语(二)任选一门]、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婚姻法(一)、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法律文书写作。
(2)选修课(任选3门):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法(一)、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
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公检法及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从事与法律相关的工作。
法律事务专业-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学实践能力,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尤其是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劳动法、税法、知识产权法、法律文书与制作、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原理与实务、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房地产法等。
就业前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尤其是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相关岗位。
资格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证书;初级书记官;初级法律文秘等。
法律事务(书记官)-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掌握熟悉我国法律知识,具有计算机汉字快速录入能力和司法辅助实务处理能力的书记官等应用型、辅助型法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宪法、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合同法原理与实务、证据法、速记技术与训练、公文写作、书记员工作概论、档案学、文献检索、电子速记、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司法文书等。
就业前景:【】法院、检察院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书记官及相关岗位。。
资格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证书、初级书记官、初级法律文秘等。
法律硕士(J.M)-中山大学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法律事务-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与就业方向::掌握法律专业基本知识,具有实践分析能力,从事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助理、办事员、文员等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国际法学;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速录与速记;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商法原理与实务;司法辩论与口才等。
法律事务-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专业核心课程和实训环节:
宪法、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律师制度与实务、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辩论与口才、模拟法庭。
面向的职业岗位群:
律师(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司法助理、律师助理、法律文秘、法律书记员等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事务(安保法务)
专业核心课程和实训环节:
刑事侦查学、犯罪心理学、治安管理学、警卫学、武术、刑侦技术、保安公司经营与管理、安全防范技术应用、现场处置、警务技能、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安保法律制度。
面向的职业岗位群: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安公司的专业型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法律文秘-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具有法律业务、文秘业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胜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会各用人单位行业的能够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办公室工作的高技能型技术应用人才。
主要课程::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秘书学、法律文书写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宪法学、法理学、亚伟速录速记、办公室管理、秘书应用写作、专业英语、办公自动化、合同法、经济法、婚姻家庭法、文书与档案等。
就业方向::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日常文秘工作;政法部门从事法官助理工作、书记员工作;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工作及前台文员;基层法律服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处从事司法文秘工作;乡镇、街道和社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部分行业的公务员。
土木工程系 联系方式:86940886、86945167THE CIVIL ENGINEERING DEPARTMENT 土木工程系计划招生四个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广州市高职高专示范性建设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测绘技术)。 土木工程系拥有完善的土工实训室、工程材料实训室、工程测量实训室、工程模型室、工程检测实训室等。并与多家工程建设行业的企业单位合作,建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技能实训和就业条件。特别是“土木工程实训基地”,是集教学、实训、生产、科研为一体的综合基地,已被广州市评定为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示范基地。 土木工程系教师教学改革与研究能力强,实践性教学经验丰富,发表专业论文、出版教材专著、完成各级课题,理论和实践结合紧密。其中,“《桥涵施工技术》多媒体素材库开发和应用”课题获得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校企合作办学实施人才培养的实践和研究”课题获得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土木系师生积极参与了广州市部分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如广州市政府的大型项目“广州数字化市政”的调研和测试,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华南快速干线(Ⅲ期)、中山路BRT(快速公交系统)工程项目的测量与施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广州地区),取得良好的教学和社会效果。 土木工程系毕业生深受社会用人单位欢迎,每年来院招聘土木工程系毕业生的岗位数达到毕业人数的两倍以上。连续六年总体就业率均达97%以上。
湖南大学2014年法律硕士-南华工商学院
招生简章
清远班4月开班
免试入学 在职学习 自主划线
A、B线录取 录取率高 (单证、双证)
湖南大学座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位于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不仅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湖南大学法学教育发端于1904年,经过数代人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师资实力强大,学位体系齐全,科研成绩显著,国际合作逐步加强的学科。
一、 培养目标
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相关行业,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合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人大系统干部、国家公务员、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原学专业不限、有无学位不限。(、、、网络、等形式的国家承认的大专、本科均可报名。)
四:颁发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
五:报读方式:
1.学习方式:
学员参加本班学习,修完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五年内通过十月或一月份的全国考试,则可以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和答辩程序。论文答辩通过后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国家正规的湖南大学法律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联考与录取
十月份联考:科目为英语(100分)、专业综合考试(200分,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每年7月网上报名,7月中下旬现场确认,10月份考试。
一月份联考:分为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两种。科目为英语(100分)、政治(100分)、专业基础课(150分,含刑法学、民法学)、综合课(150分,含法理学、宪
法学、中国法制史)。每年10月网上报名,11月现场确认,次年1月考试。
录取原则: 根据笔试成绩,结合复试情况,综合考察,择优录取。本班学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费用:分两期缴纳
2014年学费是56000元(包含学费30000元,管理费26000元),另计教材资料费2000元,报名费800元。
报名时交第一阶段费用26800元(包含学费22000元、管理费2000元、报名费800元、教材资料费2000元)。通过联考后按当年学校学费标准补交第二阶段学费,并补交管理费24000元。
七、教学师资:
湖南大学法学院针对在职攻读和全日制攻读,在湖南大学上课与在教学中心上课,均采用统一的教学计划,授课教师来自湖南大学优秀的教授、博导、硕导,与本部师资全部一样。
八、上课方式:
在职攻读,每月集中上课一至两次,避免出现大量缺勤。每次课程约两天(周六、周日全天)。
九、报名上课地点、联系方式:
清远班:清远市南华工商学院(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大学城旁)
电话:0763-6882161,,QQ;
广州班:广东社会科技大学205-206室(广州黄华路四号之二)
本中心除中山外,在佛山、增城、珠海、肇庆、中山等地也开设有研究生教学中心。
校本部联系电话:0731-88822082; 邬老师
网站:http://www.***
十:课程设置:
法律硕士(法学)(本方案仅供参考,实际以当年法学院公布的方案为准)
专业必修课法律英语2公共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法理学3自然辩证法概论1中国法制史2专业选修课12学分知识产权实务2宪法2人权与宪政专题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法理学专题2刑法总论3企业法实务与案例2刑法分论2合同法实务与案例2民法(一)3东盟法专题2民法(二)2竞争法实务与案例2民事诉讼法2财税法实务2刑事诉讼法2物权法实务与案例2经济法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2国际经济法2刑法实务与案例2
课程设置::法律硕士(非法学)(本方案仅供参考,实际以当年法学院公布的方案为准)
法律 专业代码:C030106-广东警官学院
必考课程:【】:中国近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二),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文书写作,外国法制史,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毕业论文。
选考课程:【】:金融法,公正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证据法学,宪法学,刑法学,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就业方向:【】:公务员,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公检法,企业法务。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山大学
(1)符合(一)中第1、2、3、4、6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山大学
(1)符合(一)中第1、2、3、4、6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4.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4)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5.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6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
3.经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考生须符合招生单位基于专业培养目标所设定的专业或工作经验要求。
上述各类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学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中山大学报名点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至12日,若有变动,以我校现场确认网上公告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三、初试科目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除以上统考或联考科目外,中山大学招生专业目录中出现的考试科目均由中山大学自行命题。自行命题科目中,211-翻译硕士英语、331-社会工作原理、333-教育综合、348-文博综合、349-药学综合、354-汉语基础、357-英语翻译基础、431-金融学综合、432-统计学、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437-社会工作实务、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的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308-护理综合的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由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编制;其他自行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中山大学各招生单位提供的考试范围或参考书目。
(二)中山大学初试科目中各科目满分值:初试科目为4门的专业,第一和第二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第三和第四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初试科目为3门的专业,第一和第二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第三门科目满分为300分;初试科目为2门的专业,第一门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第二门科目(外语)满分为100分。
(三)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四、初试时间和地点
(一)初试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三)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若有变动,将在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网报时务必留意。
五、复试及体检
(一)中山大学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招生单位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复试比例将不低于1.2:1。
(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在中山大学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备查,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在复试时交招生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
六、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一)2017年中山大学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有特殊招考要求的专业(或方向)将在招生目录相应的备注栏注明,请考生留意。
(二)中山大学招生计划按招生单位公布,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通过考试方式招收的学科方向及招生计划将视推免生录取情况进行调整,调整信息将于10月28日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并及时修改报考方向。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不能申请转专业、领域或方向。
(四)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转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就读。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采取周末及节假日授课形式。中山大学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方向)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cn/gra02/index.htm)。
八、学费及奖助金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cn/gra02/index.htm)。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录取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请登陆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网址http://graduate.***.cn/gra08/g08b/g08b03/17277.htm)
(三)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九、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EMBA为2年)。各学科专业修业年限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cn/gra02/index.htm)。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中山大学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cn)上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上网了解相关信息。咨询热线:020-84113696,020-84111686。考生亦可登陆报考院(系)的网页或向各招生单位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中山大学
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不得申请)。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中山大学
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方可申请)。
3.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的应届本科生申请。
(2)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5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本科生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根据各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各招生单位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我校将取消申请者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取消学籍。
三、报名及复试录取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进行,系统于9月20日开通注册功能,10月25日关闭录取功能。
(一)程序
1.申请者须于9月20日至27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须于9月28日至10月25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我校各招生单位的报名、确认复试和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截止时间不尽相同,请申请者密切关注我校各招生单位在“推免服务系统”及单位网页上公布的招收免试生的相关要求。
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http://yz.***/)。
(二)复试
复试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或进行相关实验操作。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复试录取办法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本招生章程及《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制定并公布。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以备查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须交招生单位存档。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可根据各招生单位的具体要求提供。
(三)体检
复试合格的申请者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本校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体检;外校申请者可选择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或当地医院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体检结果迟须于10月19日前提交给各招生单位,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
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各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各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含直博生)人数以后推免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一)推免生的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为国防生的为定向就业)。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不能申请转专业、领域或方向。
(三)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转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就读。
(四)“优生优培”推免生只招收学术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
(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均不招收直博生。
(六)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修业年限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各学科专业修业年限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cn/gra02/index.htm)。
(二)直博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5年。
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六、学费及奖助金
(一)推免硕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录取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直博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联合工程学院双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见该院招生简介。
(三)推免硕士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
(四)直博生可获得“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开题后还可申请学校设立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包括“优生优培”计划的资助标准)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http://graduate.***.cn/gra08/g08b/g08b03/17277.htm)。
七、其它相关说明
确认录取的推免硕士生不再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cn)将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咨询热线:020-84113696、020-84111686
法律(法学)【03510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上述专业需调剂人数各若干。
二、调剂程序
(一)考生报名
我校在研招网(网址为http://yz.***.cn/)调剂系统正式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凌晨0:00至3月26中午12:00。期间如某专业已完成调剂任务,将对该专业调剂功能进行关闭。第一轮调剂工作结束后,视生源情况,若部分专业还有调剂缺额,我校会另行公布缺额信息及第二轮调剂系统时间。调剂志愿未填报我校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调剂选拔原则
各招生学院接到考生调剂申请后,按以下调剂原则进行严格审查:
1.调剂生必须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要求,调剂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与我校调剂专业和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2.调剂生的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均通过国家复试分数线,综合考生的毕业院校、报考院校和考试成绩等择优选拔。
(三)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各学院对申请调剂到我校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全国调剂系统向其发送复试通知,调剂生的复试比例一般控制在1:1.5左右。
(四)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
学院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并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并上报研究生院研招办,研招办根据各学院上报的申请调剂考生资料,经审核,通过全国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已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填报了调剂意向志愿的考生,必须在3月23日24:00以前登录该系统将本人调剂意向志愿转为研招网调剂系统调剂正式志愿,否则,调剂意向志愿无效。
(二)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以各相关学院调剂系统短信通知时间为准,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三)我校调剂志愿解锁时间统一设置为24小时,请各位调剂考生务必于申请调剂前查阅相关学院网站以及认真查看接收调剂专业的要求,谨慎填报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宝贵时间。
法律硕士:020-84115891-中山大学
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区)法学院207教务办公室
传真:020-84037920
法律事务(专科)专业介绍-广东大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律师助理、中小型企业的法务专员、司法机关书记员、基层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等岗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熟悉法律基础知识,掌握一般司法程序并具备较强行政秘书能力的高素质法律辅助型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选择专科学历注册方式报读。
以上各类学校在校生只能选择单科课程注册方式报读,所修课程学分和成绩长期有效。待取得毕业证后可申请专科学历注册,继续学习,修完剩余课程。
获得普通初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注册单科课程学习。
三、就业岗位
律师助理、企业法务专员、司法机关书记员、秘书、基层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等。
四、专业团队
本专业与高校专家、行业专家密切合作,建立一支强大的能够适应现代教学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本专业现有专职和兼职教师共37人,其中,正高(教授)8人,占22%;副高职称(副教授)4人,占11%;博士6人(含在读),占16%,硕士22人,占59%。
五、专业特色
1、法律事务专业满足区域发展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近年来,广东地区基层法律人才缺口较大,本专业针对这一趋势培养和输送法律事务专业人才。
2、注重相关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
相较于法律理论学习而言,法律事务专科注重的是实务能力的培养,满足学生相关法律职业的能力需求。教学团队根据法律事务专业的培养方向,将职业标准融入专业标准,在教学结构设计、教学内容整合等方面满足法律事务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要求。
相关学科办学基础深厚:3、
本专业为复合型专业,本专业依托我校原有三大本科专业(法律、行政管理、社会工作)并以法学专业为主组建,三大本科专业均招生多年,尤其是法学和行政管理专业是广东长期招生前一、二名专业,这些专业的招生与多年的办学为本专业提供了充足的师资、教学资源和办学经验。
课程资源制作精良:4.,内容丰富,能够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
本专业按照统一的模式建立系列网络课程、系列微课、系列教材,并利用二维码技术将三者相互打通,资源丰富且立体化呈现,方便自学。
每门课程配置了大量的实用性较强的案例和实操练习,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教学模式
本专业将采用以“网络和自主学习为主、面授辅导为辅”混合式教学模式。学生以自学和在线学习为主,学生必须完成课程主持老师布置的阅读材料和通过观看网上视频进行自学,同时按照辅导老师要求,参与网上各种教学活动,并参与网上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合格后,才能拿到规定学分。
七、学习支持服务
1.提供多样化的学习资源和符合个性化学习要求的优质资源,包括纸质教材和大量的网上学习资源。
2.对学生自学中所产生的问题除提供面授答疑外,还将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多种信息化手段提供多方位服务。
证书减免:3.
获得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可减免相应的学分。
八、主修课程
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婚姻家庭法、公司法、法律文书、法律实务等。
九、修业与毕业本专业的教育层次为专科。学制2年,低修业年限为2.5年,学籍终身有效。专业学历注册后满2.5年、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毕业审核,可获得毕业证书。
电子商务及法律-广州商学院
主干课程: :该专业为复合型专业,课程涉及到管理、法学、计算机三个专业课程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统计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商务英语、电子商务概论、市场营销学、民法、商法、经济法、电子商务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商法等。
人才培养目标为应用性: 、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以在大中型电子商务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股份公司、物流企业以及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科研机构、律所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管理或电子商务法务专员等工作。
电子商务及法律-广州商学院
主要课程: :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统计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商务英语、电子商务概论、市场营销学、民法、商法、经济法、电子商务法、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国际商法等。
毕业生可在大中型电子商务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股份公司、物流企业、机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管理及电子商务法务等工作。
公共管理法律-暨南大学
1.公共管理的法律逻辑:公共权力需要法律约束与规范、公共管理研究的法律途径。
2.西方国家法治行政的历史演进过程。
3.我国公共行政的法治化建设:建设目标、主要内容、建设措施。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广东财经大学
①符合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广东财经大学
①符合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