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贵州师范大学
招生项目:武术套路、散打。
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招生人数:40人 学费标准:待定
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备国家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16-22周岁。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国家一级武士以上)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减免学费:被我校该专业录取的一级以上(含一级)的运动员、武士,进校后经本人申请,获批准后可减免学费,具体为:国际健将,学费全免;运动健将,免2/3学费;国家一级,免1/2学费。 毕业与学位:按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学分和教学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8日至3月28日(免试考生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至3月13日) (2)所有报考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应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部门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领取由县(市、区)招生办编制的考生号。 (3)登录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cn)首页,选择“贵州师范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入相关信息并提交,在线打印《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学习履历表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打印)。 2、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后,须将以下材料在4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以EMS特快专递的方式(地址如后)邮寄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宝山校区)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料一律不退还。 (1)《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寄送履历表); (2)应届生交由所在单位(学校)负责人签名盖章的学历证明,往届生交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和获得该证书的比赛秩序册的复印件、成绩册复印件各1份;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5)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6)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高考报名的信息确认表复印件1份。
3、报名同时通过邮政汇款交报名费280元至相同地址。 我校将于2014年4月16日在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4、报到及报名资格复核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相关报名资料原件于文化考试前一周到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体育学院报到确认,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并领取体育专项测试准考证。五、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与内容: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每科150分,共600分。(文化考试时间及地点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另行通知) 2、运动技术专项考试:专项技术考试和专项身体素质考试。 3、考试时间:专项测试于2013年5月进行(具体时间按国家体育总局文件通知并在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 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录取。 2、录取原则:根据各专项合格人数以及招生办学的需要,按比例划分各专项招生计划数。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考试经专家认定合格,分专项按文化(30%)和专业成绩(70%)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办统一组织,报各省招办备案,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批,经审批合格后,录取新生名单由本校网站公布。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认真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6701151、(咨询电话) 0851-6751983(专业学院办公室) 0851-6751982(专业学院院长办公室) 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公室) 邮 箱:6701151@*** para1029@*** 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 陈燕()邮编:550001
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二月
1、招生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贵州师范大学
培养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制::四年
毕业与学位::按学校规定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减免学费: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国家健将级以上级别的运动员,进校后经本人申请,获批准后可减免1/2学费。
3、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贵州师范大学
招生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招生人数:20人
学费标准:4100元/年
报考条件:
(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国家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截止2018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
(3)缴费:考生依据生源所在省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和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在线完成缴费事宜。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志愿将不能调整。截止日期:2018年3月15日。
(4)所有报考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应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部门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5)考生报名应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时间,报名不超过两个学校,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
五、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每科150分,共600分。
(1)考试时间:
时间上 午下 午9:00-10:3014:00-15:304月21日语 文数 学4月22日政 治英 语
(2)考试地点:详见考生生源所在地相关部门通知(贵州省生源考生考试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
2、体育专项考试:
考试时间:专项考试于2018年4月1日-5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按国家体育总局文件通知并在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
2018年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提前单独招生录取。
2、招生计划:各专项招生计划根据报考生源实际情况及学校办学条件确定。
3、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文体综合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文体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办统一组织,报各省考试院备案,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批,经审批合格后,录取新生名单由本校网站公示。
5、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认真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一)招生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贵州师范大学
培养层次::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制::四年
毕业与学位::按学校规定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减免学费: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国家健将级以上级别的运动员,进校后经本人申请,获批准后可减免1/2学费。
(二)专业介绍
(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贵州师范大学
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文体综合成绩(文体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体育专项成绩×70%)均达到学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项按文体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
(3)高水平运动队
经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参加单考单招文化考试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在文化达到学校划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20%。经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在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市、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前提下,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的30%。
(二)录取志愿顺序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次平行投档志愿考生,若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征集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该省份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录取。
(三)专业录取原则及退档
我校本科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四)专业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及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70%,口试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80%;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英语或日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俄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或俄语,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5%;旅游管理(3加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加1培养模式)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70分;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及外语成绩,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大学英语。
2.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达该科总分的70%。
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达80分。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达168CM、女生身高达158CM。
5.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专项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不限。
6.汉语言文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财务管理、英语、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土木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地理信息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教育学、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等专业在贵州省按第一批次本科招生,具体专业以贵州省2019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按类招生专业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生物科学类招生,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有关规定进行分流。
(六)专项计划
我校2019年在贵州省招收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具体专业和计划以贵州省2019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四条联合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确认。
第五条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条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明德奖学金、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和的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体彩公益助学金等)。同时,我校在新生报到期间设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缴费绿色通道”,对贵州籍建档立卡户学生,按3830元/生?年的标准免除学费,学校只收取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费用,新生正式入学后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教育厅和省扶贫办审核通过后进行减免。
第八条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第九条毕业与学位:
我校录取的本科生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相关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