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项目:田径、篮球、武术。-广西师范大学
二、招生计划:拟招38人。
三、招生对象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和本简章限定招生项目的体育特长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四)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四、招生范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五、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我校田径、篮球、武术高水平运动员选拔的考生,可通过网上和信函报名,方法如下:
1.网上报名方法:(1)考生登陆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主页(),(2)点击“广西师范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下载《广西师范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申请表》(请直接点击下载,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并按要求详细填写好《报名申请表》后发到如下邮箱(gxsdgtb@mailbox.***.cn)或按以下通讯地址按时邮寄到我校。
2.信函报名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研部董小强老师收,邮编:541004
(二)报名时间:截止2010年3月1日前,考生在报名后一周内可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
1.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
2.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
3.运动员获得的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
4.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
学校招生时核查,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四)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只须参加广西师范大学组织的统一考试。
六、报到及测试时间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2010年3月1日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二)专项测试时间:2010年3月2日—3日。
七、文化考试及体育测试办法
二级运动员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获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运动员应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文化考试时间:专项测试后进行;体育测试方法将在网上公布。
八、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其规定的办法向我校提供档案,我校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予以录取到相关专业;对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经我校文化考核后,认为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由我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录取。在录取前和后按教育部的要求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予以集中公示:
(一)教育部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公示。
(二)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以适当方式公示。
(三)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也不得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
招生项目:武术、羽毛球-广西中医药大学
(二)招生计划: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18人。
1.武术项目9人(男5人,女4人)。其中可以享受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成绩为录取成绩的一级运动员考生2人(男1人,女1人);享受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没有单独划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的省份参照本省份的二本线)65%及以上分值为录取成绩的运动员考生3人(男2人,女1人)。
2.羽毛球项目9人(男5人,女4人)。其中可以享受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成绩为录取成绩的一级运动员考生2人(男1人,女1人);享受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没有单独划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的省份参照本省份的二本线)65%及以上分值为录取成绩的运动员考生3人(男2人,女1人)。
3.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以上计划执行,当生源不足时将作适当调整。
(三)招生省份范围:2017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注: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须备材料:(报名时可用复印件,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时必须交验原件,否则不予测试。)
运动员等级证书: 1.1份。
2.比赛秩序册1份。
3.比赛成绩册1份。
4.学历证明: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证明材料,历届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5.身份证1份。
6.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考生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附件3)和报名须备材料于2017年3月7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兰云超老师收(邮编:530001)。
四、选拔程序及资格认定
(一)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经审查符合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附件2)
(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凡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其他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三)录取控制线确定: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员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我校各体育项目建设发展的需求确定各项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成绩低控制分数线及我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四)资格认定:由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成绩达到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确定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2倍的原则),同时按测试分数高低及招生计划确定出测试合格考生享受高考文化录取优惠分值。
参加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同时入围《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的,按本年度一级运动员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出《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可以通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方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
(五)网上公示:学校将于2017年5月将《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广西中医药大学2017年可以通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方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名单》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经省级招生部门确认后,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届时也通过我校招生网站(http://gxtcmuzs.***)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成为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
(六)专业分配:专业分配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分配,具体规定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新生专业分配管理规定(试行)》(附件4);其中通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方式录取的考生,按考生所属文理科类别在我校当年招生的管理学门类专业范围内分配专业。。
五、体育专项和素质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上午9:00
测试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馆
六、高校高水平文化考试安排
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4月10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
七、监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所有测试项目全程录像,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71-3126099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30人-广西师范大学
四、招生专业项目
(一)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共22个,其中,田径、篮球、足球(含足球守门员)、排球(含排球自由人)、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游泳、举重、体操、艺术体操、技巧、蹦床等14个项目招收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考生;跳水、蹼泳、摔跤、柔道、拳击、射击、水球、射箭共8个项目招收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考生。
特别注意:田径、篮球、足球(含足球守门员)、排球(含排球自由人)、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项目实行分区统考;跆拳道、游泳、举重、体操、艺术体操、技巧、蹦床、跳水、蹼泳、摔跤、柔道、拳击、射击、水球、射箭等项目实行全国统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和“体教联盟APP”。
(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武术套路实行分区统考,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实行全国统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和“体教联盟APP”。
五、报考须知
(一)招生性质: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学分制管理。完成学校本科学习计划,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相应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相应学位证书。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按本办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招生项目之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相应运动技术等级资格,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考试。运动技术等级以“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和“体教联盟APP”,截止2018年2月28日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招生范围:面向全国
六、报名办法及缴费注意事项
(一)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考生必须网上报名。请于2018年3月1日12:00至2018年3月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考试报名,提交相关信息,考生合理选择报考两个学校。此网站提供考生进行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名单录取查询。
(二)报名缴费:专项测试费以组考院校缴费标准在报名系统在线缴费;文化考试收费标准以生源所在省的缴费标准进行在线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确认。考生报名确认后志愿不能调整。按上级有关规定,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并在2018年3月15日12:00前以EMS邮政快递方式邮寄到达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刘老师收,电话0773-5818532,邮政编码:541004。
七、考试办法及科目
(一)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和“体教联盟APP”的公布。
2.体育专项考试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二)文化考试
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组织评阅试卷,并公布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
文化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时间日期上午下午9:00-10:3014:00-15:304月21日语文数学4月22日政治英语
考试地点:考生在生源地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考生于2018年4月15日12:00后登陆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网站及APP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2018年4月21、22日参加文化考试;2018年5月14日12:00后考生可登陆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八、免试申请
拟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须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免试条件,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履行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相关手续。于2018年2月26日前将《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报学校审核,报送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王老师收,电话0773-5840101,邮政编码:541004。
九、录取办法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本校录取率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数,然后分专项、分男女按文体综合分〔文体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校考生。
(四)我校依据录取率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数,可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适当进行调整。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择优录取。
(五)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六)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录取工作于2018年5月16日至5月22日12:00完成一志愿录取相关工作;2018年5月22日至5月25日12:00完成二志愿的录取工作。
十、学费标准
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
招生项目:武术、羽毛球。-广西中医药大学
(二)招生计划: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19人,其中:
1.武术项目10人(男5人,女5人)。
(1)可享受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成绩为录取成绩的一级运动员考生2人(男1人,女1人)。
(2)可享受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没有单独划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的省份参照本省份的二本线或二段线)65%及以上分值为录取成绩的运动员考生3人(男2人,女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