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自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认定标准:各中等职业学校在组织认定工作时,可参照以下标准:
(一)一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二)二是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三)三是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四)四是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五)五是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六)六是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
(七)七是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认定。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必须为资助对象。对来自国家或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建档立卡家庭以及我省皖北3市7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自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实训基地学院拥有国家级数控实训基地(数控加工中心实习车间,数控车床实习车间,数控铣床实习车间),模具制造实习车间,普通车床实习车间,机床电器维修实验室,PLC实验室,电工实习车间,电子技术实验室,电工仪器仪表测量实验室,光机电一体化实验室,单片机实验室,液压传动与气动实验室,服装设计、制作实习室,钳工实习车间,计算机网络教学中心,动漫实验室,会计电算化实训室,摄影摄像编辑室,二维动漫拷贝室,三维动漫设计室,汽修实习车间,形体房,舞蹈室,钢琴、电钢琴、古筝训练室,美术实训室,乒乓球馆等多个实习场所。共设有2000个实习工位左右,设备总价值约为4200万元。
(四)四是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校企合作。注重校企合作的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行工学结合、校企一体、顶岗实习,密切加强与大型企业、集团合作,以企业为中心,根据企业对技能人才的实际要求,制订联合培训计划,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并成立了校企合作委员会和咨询会,定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培训人才的综合优势。学院先后与美菱集团、格力集团、江淮汽车、合力叉车、日立建机、熔安动力、美的电器、东方冶金、安徽宝钢、奇瑞汽车、海尔集团、东海橡塑、合肥锻压等30多家省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其中,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模具设计制造等6个专业实行校企合作培训人才,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训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共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全过程,聘请企业技师、高级工程师来校授课和指导实习教学。学院订单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学院全面实行顶岗实习制度,将课堂理论与生产实践结合在一起。
本校郑重承诺:
1、报考本校的学生,学校负责100%安排就业。
2、学生在学习期间,经本人申请可安排带薪实习挣回全部学费。
3、农村(含县镇)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
4、我校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如下:
A、100%学生(农村)每年可获得“国有金”1500元,两年共计3000元。
B、100%学生(农村)毕业时可凭“毕业证书”(紧缺专业)领取国家一次性补贴2000元。
C、部分生活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二年免除学费待遇。
D、100%学生(涉农专业)可享受国家二年免除学费待遇。
咨询电话:0551-3849489
学校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门路
可乘:快速公交2\148\901\150\601\149\路公交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