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物理类 | 法学 | 河北 | 本科批 | - | 542 | 49854 |
| 历史类 | 法学 | 河北 | 本科批 | - | 561 | 9704 |
| 文科 | 法学 | 山西 | 本科一批B段 | - | 549 | 5463 |
| 物理类 | 法学 | 江苏 | 本科批 | - | 509 | 77188 |
| 历史类 | 法学 | 江苏 | 本科批 | - | 538 | 20096 |
| 文科 | 法学 | 安徽 | 本科一批 | - | 587 | 9917 |
| 文科 | 法学 | 河南 | 本科一批 | 576 | 573 | 15646 |
| 文科 | 法学 | 四川 | 本科一批 | 559 | 554 | 12539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文科 | 法学 | 河北 | 本科批 | 573 | 564 | 11618 |
| 文科 | 法学 | 山西 | 本科一批B段 | 545 | 543 | 5729 |
| 文科 | 法学 | 江苏 | 本科二批 | - | 342 | 20213 |
| 文科 | 法学 | 安徽 | 本科一批 | 570 | 564 | 9726 |
| 文科 | 法学 | 河南 | 本科一批 | - | 564 | 17959 |
| 文科 | 法学 | 湖北 | 本科一批 | - | 555 | 7177 |
| 文科 | 法学 | 四川 | 本科一批 | 545 | 541 | 12110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文科 | 法学 | 湖北 | 本科一批 | - | 561 | 7360 |
| 文科 | 法学 | 河北 | 本科二批 | - | 559 | 15018 |
| 文科 | 法学 | 山西 | 本科一批B段 | - | 542 | 5754 |
| 文科 | 法学 | 江苏 | 本科二批 | - | 337 | 18739 |
| 文科 | 法学 | 安徽 | 本科一批 | - | 569 | 10236 |
| 文科 | 法学 | 四川 | 本科一批 | - | 552 | 12811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文科 | 法学 | 河北 | 本科二批 | - | 564 | 16069 |
| 文科 | 法学 | 山西 | 本科一批B段 | - | 548 | 5500 |
| 文科 | 法学 | 江苏 | 本科二批 | - | 336 | 17033 |
| 文科 | 法学 | 安徽 | 本科一批 | - | 574 | 10013 |
| 文科 | 法学 | 湖北 | 本科一批 | - | 583 | 7404 |
| 文科 | 法学 | 四川 | 本科一批 | - | 563 | 12689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文科 | 法学 | 河北 | 本科二批 | - | 525 | 14330 |
| 文科 | 法学 | 山西 | 本科一批 | - | 519 | 5350 |
| 文科 | 法学 | 山西 | 本科一批B段 | - | 519 | 5350 |
| 文科 | 法学 | 江苏 | 本科二批 | - | 332 | 15899 |
| 文科 | 法学 | 安徽 | 本科一批 | - | 538 | 9329 |
| 文科 | 法学 | 湖北 | 本科一批 | - | 545 | 8092 |
| 文科 | 法学 | 四川 | 本科一批 | - | 544 | 14708 |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为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适应和谐社会建设,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社会学理论、社会心理学、社区概论、社会统计学、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工作导论、社会工作方法、个案小组、个案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等。
就业方向 :可以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中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等工作。
专业的特色与优势: 借鉴港台和国外办学经验,教学模式与国际接轨。
学院设置:学校现设有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学院,林学与园林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茶与食品科技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工学院,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信息与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15个本科学院。
学生规模: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0753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2445人(博士生197人)。
基本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526亩,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建有高科技农业园、农萃园、机电工程园等校内教学科研园区;图书馆藏书245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8亿元。
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邮编:230036
电话:0551-5786603、5786135
传真:0551-5786976
网址:http://www.ahau.edu.cn
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以下简称资助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困难,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培养自强自立的精神,保证录取的新生不因经济困难无法入学,保证在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2、进一步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助学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绿色通道在内的扶困助学体系。
二、组织机构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机构。职责为:依据上级有关资助精神,制订资助工作方案,落实资助工作措施,配合和协助经办银行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助学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具体资助工作的实施,接受社会团体或个人捐款。
2、各学院成立资助工作小组,指导和管理本院学生开展校内外勤工助学等活动。
三、经费来源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拨的资助工作专款;
2、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
3、勤工助学自创经费;
4、社会团体、个人捐助。
5、所有资助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财务处设立资助工作专项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挪用。
四、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申请人数比例为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每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6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2、国家奖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4、国家助学金。由教育厅下达指标,每年评选一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5、专业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分特、一、二、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在校学生数的1%、4%、5%、10%,奖金分别为2000、1500、1000、500元,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6、勤工助学。在校园内设置1000-1200个勤工助学岗位,每年招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7、学费减免。减免对象:国家西部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符合我校招生减免奖励政策的学生。减免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视学生经济困难状况和在校表现情况确定。
8、临时困难补助。对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本人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临时性补助。
9、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家庭经济困难、交不齐学杂费的新生办理缓交部分学杂费手续,审核办理各项入学手续,优先办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手续。
10、社会资助。学校欢迎和鼓励社会团体、个人直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关于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的实施办法》。
五、贫困等级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工作程序详见《安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校学字[2007]16号)
六、助后管理
1、资助经费的发放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院、学生处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帐目清楚,并接受学校的监督和审计。
2、受助学生应合理使用资助款,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否则,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金。
3、各学院要以讲座、活动等形式做好对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
4、学校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有关公益性劳动或活动,接受资助在500元以上的学生应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或活动,并将参与情况记录在资助劳动登记卡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年;
理、工、农、医类专业:4290元/生年;
文、法、经、管、教类专业:3850元/生年。
注:文理兼招专业按理工科标准收费。上述各类收费,若安徽省物价局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安徽农业大学江苏法学录取分数线为509分(物理类)。安徽农业大学江苏法学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法学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法学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安徽农业大学江苏法学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法学

安徽农业大学山西法学录取分数线为549分(文科)。安徽农业大学山西法学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法学文科本科一批B段普通类安徽农业大学山西法学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法学本科一批B段普通类-

安徽农业大学河北法学录取分数线为542分(物理类)。安徽农业大学河北法学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法学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法学历史类本科批普通类安徽农业大学河北法学招生计划2022专业名称批次类型学制人数法学

法学/专业代码:030101K安徽农业大学2022年在安徽、宁夏、辽宁、山西、甘肃、福建、西藏、贵州、河北、湖北、江苏、河南、四川等13个省市开设法学专业。安徽农业大学各省市招生计划(2022)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地区批次学制人数学费03010

安徽医大法学是公办本科专业。安徽医大法学在安徽省理科排名第3。安徽省开设理科法学院校排名在前面的院校:安师安财。安徽省开设理科法学院校排名在靠后的院校:安工安建淮北师安科、淮师、皖院、巢院、阜师院、江淮学院、合经院。安徽医大法学在安徽省排

安徽医科大学法学录取分数为安徽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6,最低位次是50174、安徽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9,最低位次是12902。安徽医科大学法学录取分数线1.2021年法学录取分数线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理科法学安徽

安徽大学法学录取分数为天津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5,最低位次是1567、河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2,最低位次是1879、山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5,最低位次是1557、山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5,最低位次是1557、内蒙古文科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法学录取分数为安徽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44,最低位次是131958、安徽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8,最低位次是37221。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法学录取分数线1.2021年法学录取分数线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理

安徽建筑大学法学录取分数为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9,最低位次是44261、上海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45,最低位次是27738、江苏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0,最低位次是76138、江苏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5,最低位次是21

安徽农业大学法学录取分数为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2,最低位次是49854、河北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1,最低位次是9704、山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9,最低位次是5463、江苏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9,最低位次是7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