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外语、语文、数学-沈阳农业大学
(2)高中起点本科:
理科:外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综合
(3)专科起点本科(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
两门公共课:政治、英语
一门专业基础课: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专业考高数(一)
会计学、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考高数(二)
农学、动物医学、园艺、园林、林学、水产养殖学专业考生态学基础
六、享受政策
凡报考我校农学、园林、园艺、林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农业水利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作物生产技术、园林技术、园艺技术、林业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农业水利技术、国土资源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的考生,可适当降分录取。
七、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免试进入学校的有关规定
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升高职本科未被录取的合格生源(统考科目成绩140分以上),可免试进入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由于招生计划所限,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统考科目成绩80分以上),可免试进入专科学习。报名地点:各市招办。
八、几点说明
1、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应以辽宁省招考办颁布的《辽宁省2013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有关政策为准。
2、本《招生简章》只供在辽宁省报考我校的考生参考。内蒙、云南、安徽等考生除招生计划供参考外,其他以本省政策规定为准。
3、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
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东北财经大学
2.专升本考试科目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六、招生类型、学习形式和学制
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二种。
学习形式分为和二种。学生由东北财经大学组织授课,采取周六、周日集中授课方式;学生由当地站组织授课,采取自主学习和集中面授相结合方式。
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两年半,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两年半。
七、招生专业和招生范围
学习形式层次名称专业名称科类名称外语语种招生范围专科起点升本科会计学经济管理类英语大连专科起点升本科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类英语大连高中起点升专科会计电算化理工类文史类英语大连高中起点升专科商务日语外语(理)外语(文)不限制大连专科起点升本科会计学经济管理类英语云南、通辽、丹东、营口、铁岭、昌图、盘锦专科起点升本科金融学经济管理类英语丹东高中起点升专科会计电算化理工类文史类英语云南、通辽、丹东、营口、铁岭、昌图高中起点升专科金融与证券理工类文史类英语丹东
八、录取原则
1.在符合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根据《辽宁省2016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辽招考委字【2016】17号)文件规定,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专升本依次按照专业课、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专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学校执行国家有关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3.学校接收符合条件的免试生。
4.具体录取办法按各省级招考办要求组织实施。
九、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学制内修完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环节,且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由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纳入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认证系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上查询。
其中,本科各专业学生修业期间,可申请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毕业当期可申请授予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
十、学费标准
我校按当年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现行学费标准分别为:
:专升本,学制两年半,2520元/学年,1260元/半年;
:高起专,学制两年半,2220元/学年,1110元/半年;
:专升本,学制两年半,2000元/学年,1000元/半年;
:高起专,学制两年半,2000元/学年,1000元/半年。
学费按学年分次收取。如遇学费标准调整,按辽宁省物价局新审核标准执行。
理科:外语、语文、数学(理);-沈阳建筑大学
文科:外语、语文、数学(文)。
2、专科升本科的考试科目
理科: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文科: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报名时间、程序、成绩查询、录取结果查询
详情请登录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3.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
4.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5.考试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19日。
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5月17日 9:00----11:00  外语、学校体育学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3.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
4.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5.考试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1日。
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5月9日9:00----11:00外语、学校体育学14:00----16:00计算机 5月10日9:00----11:30专业综合课(理论)5月10日下午、5月11日全天职业技能测试
6.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涂到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六、考试违规处理
1.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违规认定与处理程序
(1)监考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事实的依据,负责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生本人及考场监考员同时签字确认。
(2)招生学校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点主考签字,并汇总形成《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同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随试卷报送省招考办。(汇总表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密封)各一份)
(3)《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经省招考办审核后,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4)省统考科目评卷过程发现考生有第七条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由省招考办做出处理,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七、评卷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公共课考试试题答卷于5月10日17:00点前送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评卷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课程考试成绩于5月21日15:00点前以学校正式文件(附光盘并密封)报省招考办。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课的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需单列。登分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八、建立考生档案
由生源学校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
九、录取
1.录取工作于5月27日―6月4日在省招考办进行。
2.录取方法:(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招考委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英语(学校体育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录取。(2)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单列招生计划,参加我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录取。(3)省招考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3.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4.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工作要求
1、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2、各生源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求,考生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必须与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录取名册一致,考生联系方式必须是考生本人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不得统一填写学校电话)。考生休学、降级和转学必须有学校正式文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3、各招生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根据2014年制订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包括技能课考试大纲)命制专业综合课试题,组织专业综合课的考试和评卷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对专业综合课命题、考试、评卷、登分、报送成绩、试卷保密工作各环节的的监督检查。
4、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要严肃认真履行专升本招生考试数据上报程序。生源学校组织考生报名信息录入后,考生本人要对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生源学校报名数据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对录入后的考生综合课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认真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认真做好综合课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统计与复核工作,课程成绩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
附件:
1.辽宁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报名信息表
2.辽宁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计划及综合课考试科目一览表
3.辽宁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代码对照表
4.工作日程表
附件1:
辽宁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
学校学习招生报名信息表
姓 名 性 别 □ (1男,2女)出生日期□□□□年□□月□□日政治面貌 □□_________民 族□□___毕业类别 □(1高专,2高职,)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____________________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收 件 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外语考试语种□ (0无,1英,2俄,3日)计算机语言□ (1C语言,2VisualFoxpro语言)专业综合课考试(理论)科目□□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简历(从后学历起)(退役士兵填写入伍起止时间)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校学习(或部队工作)任何职务证明人               考生评语思想品德考核:□(1合格,2不合格)负责人签字  考 生 志 愿 第一志愿  □□□□________  □□____________ 参考志愿 □□□□_______ □□____________
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注:1、此表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
2、对照每一项内容括号里的选项及代码表,按照考生的实际情况,将选择的代码填入书写,“□”内只能写一位数字,不能填写中文。
3、考学校体育学的考生外语考试语种填“0”。
4、此表一式二份,生源学校、考生各一份。
附件4:
工 作 日 程 表
时 间工 作 内 容负责单位3月6日--3月20日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研究制定政策和实施方案省招考办3月26日报名工作培训会领取报名材料省招考办生源学校招生学校3月30日―4月12日考生报名省招考办生源学校4月13日―15日送交报名软盘,核对报名信息省招考办生源学校4月16日-5月6日整理数据打印考生准考证省招考办 4月27日发放考生准考证省招考办生源学校4月28日入闱命题省招考办4月28日考前考务会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3日―11日印制试题省招考办印刷厂5月6日评卷工作培训会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7日省招考办监察员培训会省招考办5月7日发放试题省招考办评卷学校5月9日-5月11日考试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10日送公共课考试试题答卷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11日―5月20日评卷、登分省招考办5月21日交接成绩省招考办5月20日-21日报专业综合课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25日168信息台查询考生成绩省招考办5月25日-5月27日发放考生成绩条、成绩册省招考办生源学校5月27日―6月4日录 取省招考办、招生学校6月10日―6月20日168信息台查询考生录取结果省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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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学院:(学校代码:025)
报名五年制“3+2”模式高职专科各专业的初中毕业生需参加中考,按录取分数线(数、语、外、体),择优录取(13年沈阳市录取分数线130分).
?理科:外语、语文、数学(理);-沈阳建筑大学
?文科:外语、语文、数学(文)。
2、专科升本科的考试科目
?理科: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文科: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018年全国报名时间:
一、2018年辽宁省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上缴费、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和网上缴费的时间为2018年9月3日至12日。
2、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时间为2018年9月5日至14日。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8年10月22日-28日,考生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点击辽宁省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全国高校招生考试时间定为10月27日、28日两天。
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网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四、艺术类加试报名
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10日(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辽宁大学教育学院(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机关楼教育部234室)。报名须交一寸照片一张。
五、免试录取
辽宁大学接收符合条件的免试生。
免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及三校生升高职本专科考试的成绩条,到辽宁大学教育学院申请免试学习专业,并领取“网报校验码”,凭“网报校验码”进入“免试生网上报名系统”,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进行网上预报名。申请专业及领取校验码时间,请电话咨询:024-62202174 62202767。
六、录取政策
1.符合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对于考生上线人数不足开班要求的专业,学校将征得考生同意录取到本校相近专业,或转录第二志愿。
七、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读完成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环节,即可获得毕业证书。
其中,本科学生在学期间通过三科学位课考试(英语、政治理论课、专业课),毕业当期可申请学士学位。
八、招生咨询电话:024-62202174 62202767 62202177
办公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机关楼2楼教育学院
网  址:http://crjy.***.cn
九、省内站名称及联系方式
函 授 站 负责人 联系方式
铁岭市教育工作站 张老师 74997543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教育培训部 裴老师 52443071
抚顺市委党校 刘老师 57631025
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 张老师 0421—2618407
葫芦岛市行政学院 张老师 0429—3963020
大连开发区佳美英语培训学校 刘老师 0411—87610338
鞍山师范学院高职院 冷老师 0412—8431001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徐老师 0417—2845728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肖老师 0416—3125579
丹东市站           杨老师    
十、招生专业目录
层次形式专业名称科类名称学 制招生范围学费标准高中起点专科人力资源管理理工类/文史类二年半沈 阳1800会计电算化理工类/文史类二年半沈 阳1800市场营销理工类/文史类二年半沈 阳1800工商企业管理理工类/文史类二年半沈 阳1800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理工类二年半沈 阳2000数控技术理工类二年半沈 阳2000生物技术及应用理工类二年半沈 阳2000计算机信息管理理工类二年半沈 阳2000网络系统管理理工类二年半沈 阳2000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类二年半沈 阳2000药学理工类二年半沈 阳2200技术理工类/文史类二年半沈 阳1800应用英语外语(文)二年半沈 阳1800应用日语外语(文)二年半沈 阳1800法律文秘文史类二年半沈 阳1800汉语文史类二年半沈 阳1800电脑艺术设计艺术(理/文)二年半沈 阳3200影视动画艺术(理/文)二年半沈 阳3200工商企业管理理工类/文史类二年半全 省1600会计电算化理工类/文史类二年半全 省1600人力资源管理理工类/文史类二年半全 省1600市场营销理工类/文史类二年半鞍 山1600法律文秘理工类/文史类二年半全  省1600计算机信息管理理工类二年半全 省1800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类二年半全 省1800药学理工类二年半全 省2200汉语文史类二年半全 省1600高中起点本科制药工程文史、中医类五年沈  阳2200汉语言文学文史类五年沈  阳2000宗教学文史类五年朝  阳2100专科起点本科法学法学类二年半沈  阳2000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沈 阳2000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沈 阳2000市场营销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沈 阳2000会计学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沈 阳2000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沈 阳2000金融学经济管理类二年半沈 阳2000测控技术与仪器理工类二年半沈 阳2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类二年半沈 阳220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工类二年半沈 阳2200通信工程理工类二年半沈 阳2200制药工程文史、中医类二年半沈 阳2200汉语言文学文史、中医类二年半沈 阳2000新闻学文史、中医类二年半沈 阳2000英语文史、中医类二年半沈 阳2000日语文史、中医类二年半沈 阳2000法学法学类二年半全 省1800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类二年半全 省1800金融学经济管理类二年半营 口1800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管理类二年半全 省1800会计学经济管理类二年半全 省180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工类二年半全 省2000通信工程理工类二年半大 连2000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工类二年半大 连2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类二年半全 省2000制药工程文史、中医类二年半全 省2000新闻学文史、中医类二年半全 省1800汉语言文学文史、中医类二年半全 省1800
注:1.外语语种要求:应用日语专业语种为日语,其它专业语种为英语。
2.形式授课地点在辽宁大学,形式授课地点在所在地区站。
专业外语:10:30-11:30-大连医科大学
地点: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楼(F楼)312教室
考生不可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任何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可以携带纸质版专业英文词典。
(二)面试
1.伦理学专业、人文医学(医学伦理学)专业
时间:2019年4月3日10:00
地点:大连医科大学杂志社5楼会议室
专业外语-东北大学
专业外语采用笔试形式,主要考查科技英语文献阅读与翻译等。
考核时间:11月28日下午3:00-4:00,地点:东北大学机电馆217
(3)外语听说能力
外语听说能力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外语听、说水平,在综合素质考核中完成。
考核时间和地点参照3-(3)综合素质考核
3、综合考核
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由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情况和综合素质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满分为100分,各部分成绩均须达到6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具体如下: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部分采用笔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科目为《现代控制理论》,考试时间2小时。考生可携带参考书(《现代控制理论》张嗣瀛,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
笔试时间:11月28日上午8:30-10:30,地点:东北大学教学馆108
(2)科研情况考核包含:①考生基本信息;②考生研究成果;③考生科研情况陈述等。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科研综述报告进行打分。
科研情况考核表模板详见附件,所有论文、专利、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原件审查无误后返还,复印件如果与信息确认时要求的材料重复,需另行准备,留存备查。
提交时间:11月22日-23日,地点:信息学馆219室
(3)综合素质考核部分采用面试形式(含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学院成立由5名教授及1名秘书组成的专家组,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创新意识、科研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胜任力、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生理及心理状况等方面内容。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所有材料收缴留存备案。
面试时间:11月29日上午8:30,考生于当日8:00以后到信息学馆2楼中厅查看面试地点。
4、导师综合评定
导师综合评定是导师根据考生学术能力、科研素质及潜力等作出综合评价。在上述考核结束后,由学院组织导师对报考学生进行评定、打分。
五、录取原则
学院或导师组织的每部分考核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能进入拟录取名单。
在各部分考核均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所有报考学院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合格考生考核成绩(考核成绩=科研情况得分*70%+综合素质*30%)由高到低混合排序,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总成绩=考核成绩+导师综合评定分数)排序录取。
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任一方面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调剂原则
因导师招生计划上限而未能录取到一志愿报考博导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考生,可以在与学院内已招学生少于博士招生计划上限的导师取得互选意向后,进行调剂。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3.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
4.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5.考试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1日。
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5月9日9:00----11:00外语、学校体育学14:00----16:00计算机 5月10日9:00----11:30专业综合课(理论)5月10日下午、5月11日全天职业技能测试
6.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涂到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六、考试违规处理
1.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违规认定与处理程序
(1)监考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事实的依据,负责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生本人及考场监考员同时签字确认。
(2)招生学校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点主考签字,并汇总形成《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同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随试卷报送省招考办。(汇总表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密封)各一份)
(3)《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经省招考办审核后,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4)省统考科目评卷过程发现考生有第七条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由省招考办做出处理,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七、评卷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公共课考试试题答卷于5月10日17:00点前送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评卷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课程考试成绩于5月21日15:00点前以学校正式文件(附光盘并密封)报省招考办。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课的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需单列。登分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八、建立考生档案
由生源学校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
九、录取
1.录取工作于5月27日—6月4日在省招考办进行。
2.录取方法:(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招考委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英语(学校体育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录取。(2)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单列招生计划,参加我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录取。(3)省招考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3.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4.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工作要求
1、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   社会的稳定,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2、各生源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求,考生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必须与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录取名册一致,考生联系方式必须是考生本人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不得统一填写学校电话)。考生休学、降级和转学必须有学校正式文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3、各招生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根据2014年制订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包括技能课考试大纲)命制专业综合课试题,组织专业综合课的考试和评卷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对专业综合课命题、考试、评卷、登分、报送成绩、试卷保密工作各环节的的监督检查。
4、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要严肃认真履行专升本招生考试数据上报程序。生源学校组织考生报名信息录入后,考生本人要对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生源学校报名数据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对录入后的考生综合课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认真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认真做好综合课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统计与复核工作,课程成绩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
附件:
1.辽宁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报名信息表
2.辽宁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计划及综合课考试科目一览表
3.辽宁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代码对照表
4.工作日程表
附件1:
辽宁省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
学校学习招生报名信息表
姓 名 性 别 □ (1男,2女)出生日期□□□□年□□月□□日政治面貌 □□_________民 族□□___毕业类别 □(1高专,2高职,)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____________________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收 件 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外语考试语种□ (0无,1英,2俄,3日)计算机语言□ (1C语言,2VisualFoxpro语言)专业综合课考试(理论)科目□□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简历(从后学历起)(退役士兵填写入伍起止时间)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校学习(或部队工作)任何职务证明人               考生评语思想品德考核:□(1合格,2不合格)负责人签字  考 生 志 愿 第一志愿  □□□□________  □□____________ 参考志愿 □□□□_______ □□____________
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注:1、此表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
2、对照每一项内容括号里的选项及代码表,按照考生的实际情况,将选择的代码填入书写,“□”内只能写一位数字,不能填写中文。
3、考学校体育学的考生外语考试语种填“0”。
4、此表一式二份,生源学校、考生各一份。
附 件4:
工 作 日 程 表
时 间工 作 内 容负责单位3月6日--3月20日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研究制定政策和实施方案省招考办3月26日报名工作培训会领取报名材料省招考办生源学校招生学校3月30日—4月12日考生报名省招考办生源学校4月13日—15日送交报名软盘,核对报名信息省招考办生源学校4月16日-5月6日整理数据打印考生准考证省招考办 4月27日发放考生准考证省招考办生源学校4月28日入闱命题省招考办4月28日考前考务会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3日—11日印制试题省招考办印刷厂5月6日评卷工作培训会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7日省招考办监察员培训会省招考办5月7日发放试题省招考办评卷学校5月9日-5月11日考试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10日送公共课考试试题答卷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11日—5月20日评卷、登分省招考办5月21日交接成绩省招考办5月20日-21日报专业综合课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25日168信息台查询考生成绩省招考办5月25日-5月27日发放考生成绩条、成绩册省招考办生源学校5月27日—6月4日录 取省招考办、招生学校6月10日—6月20日168信息台查询考生录取结果省招考办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3.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
4.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5.考试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3日。
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5月21日9:00----11:00外语、学校体育学14:00----16:00计算机5月22日9:00----11:30专业综合课(理论)5月22日下午、5月23日全天职业技能测试
6.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将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涂黑,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书写,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六、考试违规处理
1.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统考科目违规考生的认定与处理程序
(1)监考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事实的依据,并负责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生本人及考场监考员同时签字确认。
(2)招生学校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点主考签字,并汇总形成《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同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随试卷报送省招考办。(汇总表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经省招考办审核后,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4)省统考科目评卷过程发现考生有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七条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由省招考办做出处理,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3、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中发现的违规考生由招生学校负责认定与处理。违规考生名单按相关要求报省招考办备案。
七、评卷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公共课考试试题及答卷(答题卡)于5月22日16:00点前送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评卷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课程考试成绩于6月1日15:00点前以学校正式文件(附光盘并密封)报省招考办。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课的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需单列。登分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八、建立考生档案
由生源学校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
九、录取
1.录取工作于6月15日—6月24日在省招考办进行。
2.录取方法:(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招考委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英语(学校体育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省招考办不予投档。(2)招生学校专业综合课需要划定录取资格线的,划线情况正式行文后随专业综合课成绩一并上报;专业综合课成绩统一划线,理论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3)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4)省招考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3.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4.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有关工作要求
1、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2、各生源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求,考生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必须与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录取名册一致,考生联系方式必须是考生本人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不得统一填写学校电话)。考生休学、降级和转学必须有学校正式文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3、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要严肃认真履行专升本招生考试数据上报程序。生源学校组织考生报名信息录入后,考生本人要对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生源学校报名数据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对录入后的考生专业综合课成绩认真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认真做好专业综合课成绩的统计与复核工作,课程成绩及专业综合课录取资格线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
4、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考试管理。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由有关处室、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点要设置保密、考务、监考、试卷密封、后勤、保卫等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本校的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对考场纪律和秩序严格管理,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考试万无一失。请招生学校将2016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组织机构名单)于5月12日前报省招考办备案。
收到此通知后填写《签收文件回执》,并通过传真反馈我办。传真电话:024-86981010
附件:
1.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报名信息表
2.工作日程表
3.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计划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一览表
4.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代码对照表
5.签收文件回执
专业外语:09:30-10:30-大连医科大学
地点:大连医科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1楼130教室
考生不可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任何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可以携带纸质版专业英文词典。
(二)面试
1.人文医学(医学法学方向)专业
时间:2019年4月10日(周三)12:30
地点:大连医科大学杂志社5楼会议室
2.伦理学专业、人文医学(医学伦理学方向)专业
时间:2019年4月10日(周三)12:50
地点:大连医科大学杂志社5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 刘姮妤0411-86110458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专科:语文、数学、外语,学校设有考前辅导班。-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本科:两门公共课即英语、政治,一门专业基础课即:工学理学考高数(一)、经济学管理学考高数(二)、文学类考大学语文、教育学考教育理论、艺术类考艺术概论。
3、参加辽宁省2011年普通高考的三校生(80分以上)及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的考生(110分以上),可免试入学。
4、加分政策:具备年满25周岁的考生、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及凡是符合省照顾政策的考生均可享受20分加分政策。
5、从2011年开始,辽宁师范大学本科在籍学生学位考试在锦州设考点,考生不必再前往大连考试。
6、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5日,报名地点在锦州师专部(市工人文化宫对面)一楼学招办、四楼办、四楼培训办。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部
电   话:0416—3125579 3127845 3129020  3139660
传   真:0416—3139660
学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9号(原职工大学)
邮   编:121000
学校网址:http://www.***.cn/1jzszcjb/index.asp
外语培训-网
常年开设各类外语培训、考试辅导
类 别 英、日、德、法、韩、俄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等中短期培训;大学英语四、六级培训;英语专业四八级辅导;BEC商务英语中高级培训;专业雅思、托福培训;日语一级、二级培训班;中小学英语技能培训、新概念英语、少儿剑桥英语。教师资格证、导游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培训。团体定单式培训等。
学习形式 、
班 型:一对一,一对二,小班型,大班型 
欧亚大学国际合作本科留学直通车
欧亚大学国际合作本科留学直通车,包含法、德、西、日、韩、意等各国留学课程
教学创新   语言学习+考试点题+留学申请+落地一站式全程服务
教学模式:小班全日制强化教学管理(20人以内),中外教师联合授课,针对性教学,严格考核,阶段测试,检验教学成果,迅速提升学生语言水平。
项目优势 1严格管理,配备专职班主任跟班,保持与家长联系,随时沟通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2直通车学生完成第一阶段学习,经过国外校方考试和官方考试、使馆签证可以进入国外大学学习语言   或直接进入学历教育学习,不需要参加高考。简化手续,节约时间,成功率高。
3 两国教育部互认学历文凭含金量高。
4缩短学习时间,有的国家两年或三年取得本科文凭。
5低留学费用,在有的国家学生享受政府免费教育,享受政府补贴。
6免收中介服务费。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渤海大学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2.考试科目分值
  (1)中职升学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满分各为120分,外语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2)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数学(或思政)、外语满分各为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组成,下同)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3)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3.统考科目由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和分数合成工作。
  4.报考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5.考试时间
  (1)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统考科目考试时间:
考试时 间考试科 目中职升学高职升学7月15日上午9:00—11:00语 文数 学思 政下午15:00—17:00数 学外 语7月16日上午9:00—10:30外 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上述科目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点由市招考办安排。
  (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考试时间:
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7月15日9:00----11:00外语、学校体育学14:00----16:00计算机7月16日9:00----11:30专业综合课(理论)7月16日下午、7月17日全天职业技能测试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科目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点设在招生学校。
  五、评卷
  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六、专业综合课考试与技能考核工作
  1.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的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牵头院校(以下简称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的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纪律监察组和考务办公室等,全面负责本校承担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的领导部署。纪律监察组负责考核命题及考核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加强组织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规范考核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核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严禁与办(助)学机构发生任何关联,确保公正、公平。对在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专业综合课考试与技能考核时间安排。
  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的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为7月8日上午9:00—11:30。技能考核时间于7月8日下午2:00起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原则上7月11日前技能考核结束;18日前各牵头院校完成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的评卷、成绩录入与复核,并于7月19日至20日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务管理系统上报省招考办。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于7月16日至17日进行,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课程考试成绩于7月23日至24日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务管理系统上报省招考办。
  七、录取
  1.录取方法: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1)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外语(学校体育学)、专业综合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省招考办不予投档。(3)高职升学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4)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办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5)已被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录取。
  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需要划定录取资格线的,划线情况正式行文后报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成绩统一划线,理论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
  3.录取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4.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签发。
  5.高职升学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件:
  1.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计划及代码对照表(点击查看)
  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点击查看)
  3.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及专业对接一览表(点击查看)
  
  4.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牵头院校代码对照表(点击查看)
  
  5.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工作日程表(点击查看)
  6.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生报名流程(点击查看)
  7.2017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职升学报名申请表(点击查看)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商务外语(日语)专业介绍-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
一、招生对象与学制
本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学制3年。
二、培养目标与业务范围
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扎实的日语基础和听、说、读、写、译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具有较强的涉外日语交际能力以及现代办公设备操作能力的中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涉外日资企业、日本语言学校和大学,从事日语文秘、外事联络员、接待员、口译人员等基层管理工作或继续深造本科学习。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2.考试科目分值
  (1)中职升学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满分各为120分,外语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2)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数学(或思政)、外语满分各为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组成,下同)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3)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3.统考科目由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和分数合成工作。
  4.报考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5.考试时间
  (1)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统考科目考试时间:
考试时 间考试科 目中职升学高职升学7月15日  上午9:00—11:00语 文数 学思 政  下午15:00—17:00数 学外 语7月16日  上午9:00—10:30外 语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上述科目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点由市招考办安排。
  (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考试时间: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7月15日  9:00----11:00  外语、学校体育学  14:00----16:00  计算机  7月16日  9:00----11:30  专业综合课(理论)  7月16日下午、7月17日全天  职业技能测试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科目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点设在招生学校。
五、 评卷
  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六、 专业综合课考试与技能考核工作
  1.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的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牵头院校(以下简称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的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纪律监察组和考务办公室等,全面负责本校承担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的领导部署。纪律监察组负责考核命题及考核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加强组织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规范考核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核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严禁与办(助)学机构发生任何关联,确保公正、公平。对在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专业综合课考试与技能考核时间安排。
  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的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为7月8日上午9:00—11:30。技能考核时间于7月8日下午2:00起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原则上7月11日前技能考核结束;18日前各牵头院校完成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的评卷、成绩录入与复核,并于7月19日至20日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务管理系统上报省招考办。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于7月16日至17日进行,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课程考试成绩于7月23日至24日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务管理系统上报省招考办。
七、 录取
  1.录取方法: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1)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外语(学校体育学)、专业综合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省招考办不予投档。(3)高职升学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4)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办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5)已被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录取。
  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需要划定录取资格线的,划线情况正式行文后报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成绩统一划线,理论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
  3.录取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4.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签发。
  5.高职升学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 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学校,在省招考办统一指导下,负责实施和管理本地区对口升学考试的报名和考务工作。各生源学校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组织工作,在各地招考办的组织下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信息采集工作。
  2.严格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通过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并结合各相关职业学校招生及教学工作的实际,对中职升学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凡未有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或非应届中职在校生以及社会各种非学历教育机构举办的“中职升学培训班”的学生一律不予报名。高职升学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必须与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录取名册一致,考生联系方式必须是考生本人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考生休学、降级和转学必须有学校正式文件。各市教育行政机构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3.加大宣传力度。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报名工作方式有所调整,请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学校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开展有关工作,集体报名学校要宣传、组织、指导在本学校报名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各级招考办的统一安排,做好报名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将有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位考生。报名期间,报名点应张贴有关报名的规定、办法、程序,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网址以及考生应注意的事项。各报名点工作人员要认真解答考生关于报名中的各种问题,组织、指导考生严格按照网上报名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输入有关报名信息,确保对口升学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4.各地及报名点要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与安全。
九、 其他
  1.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可通过对口升学网上报名系统学习、下载有关用户《操作手册》。
  2.对口升学网上报名有关技术、考务问题请咨询省招考办处。
  附件:1: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计划及代码对照表
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
3.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
4: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牵头院校代码对照表.
5: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工作日程表
6: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生报名流程
7:2017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职升学报名申请表.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3.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
4.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5.考试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3日。
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5月21日9:00----11:00外语、学校体育学14:00----16:00计算机 5月22日9:00----11:30专业综合课(理论)5月22日下午、5月23日全天职业技能测试
6.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将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涂黑,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书写,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六、考试违规处理
1.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统考科目违规考生的认定与处理程序
(1)监考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事实的依据,并负责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生本人及考场监考员同时签字确认。
(2)招生学校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点主考签字,并汇总形成《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同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随试卷报送省招考办。(汇总表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经省招考办审核后,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4)省统考科目评卷过程发现考生有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七条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由省招考办做出处理,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3、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中发现的违规考生由招生学校负责认定与处理。违规考生名单按相关要求报省招考办备案。
七、评卷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公共课考试试题及答卷(答题卡)于5月22日16:00点前送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评卷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课程考试成绩于6月1日15:00点前以学校正式文件(附光盘并密封)报省招考办。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课的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需单列。登分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八、建立考生档案
由生源学校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
九、录取
1.录取工作于6月15日—6月24日在省招考办进行。
2.录取方法:(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招考委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英语(学校体育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省招考办不予投档。(2)招生学校专业综合课需要划定录取资格线的,划线情况正式行文后随专业综合课成绩一并上报;专业综合课成绩统一划线,理论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3)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4)省招考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3.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4.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有关工作要求
1、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2、各生源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求,考生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必须与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录取名册一致,考生联系方式必须是考生本人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不得统一填写学校电话)。考生休学、降级和转学必须有学校正式文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3、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要严肃认真履行专升本招生考试数据上报程序。生源学校组织考生报名信息录入后,考生本人要对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生源学校报名数据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对录入后的考生专业综合课成绩认真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认真做好专业综合课成绩的统计与复核工作,课程成绩及专业综合课录取资格线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
4、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考试管理。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由有关处室、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点要设置保密、考务、监考、试卷密封、后勤、保卫等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本校的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对考场纪律和秩序严格管理,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考试万无一失。请招生学校将2016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组织机构名单)于5月12日前报省招考办备案。
收到此通知后填写《签收文件回执》,并通过传真反馈我办。传真电话:024-86981010
附件:
1.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报名信息表
2.工作日程表
3.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计划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一览表
4.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代码对照表
5.签收文件回执
附件1:
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
学校学习招生报名信息表
姓   名 性  别 □ (1男,2女)出生日期□□□□年□□月□□日政治面貌 □□_________民   族□□___毕业类别 □(1高专,2高职)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____________________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收 件 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外语考试语种□     (0无,1英,2俄,3日)计算机语言□     (1C语言,2VisualFoxpro语言)专业综合课考试(理论)科目□□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简历(从后学历起)(退役士兵填写入伍起止时间)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校学习(或部队工作)任何职务证明人               考生评语思想品德考核:□(1合格,2不合格)负责人签字  考   生   志   愿 第一志愿  □□□□________  □□____________ 参考志愿 □□□□_______ □□____________
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注:1、此表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
2、对照每一项内容括号里的选项及代码表,按照考生的实际情况,将选择的代码填入书写,“□”内只能写一位数字,不能填写中文。
3、考学校体育学的考生外语考试语种填“0”。
4、此表一式二份,生源学校、考生各一份。
附件2:
工 作 日 程 表
时    间工 作 内 容负责单位3月6日--3月25日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研究制定政策和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省招考办3月30日报名工作培训会领取报名材料省招考办生源学校4月5日—4月15日考生报名省招考办生源学校4月18日—21日送交报名软盘核对报名信息省招考办生源学校4月22日-5月18日整理数据打印考生准考证省招考办 5月9日-13日发放考生准考证省招考办生源学校5月12日考前考务会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14日—22日印制试题省招考办印刷厂5月18日评卷工作培训会省招考办评卷学校5月19日省招考办督察员培训会省招考办5月19日发放试题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21日-5月23日考试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22日送公共课考试试题答卷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23日—5月30日评卷、登分省招考办评卷学校6月1日交接统考成绩省招考办5月31日-6月1日报专业综合课成绩省招考办招生学校6月14日168信息台查询考生成绩省招考办6月14日-6月15日发放考生成绩条、成绩册省招考办生源学校6月15日—6月24日录 取省招考办、招生学校6月25日—7月9日168信息台查询考生录取结果省招考办7月15日上报专升本录取数据省教育厅
文史外语类:106分;-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
理工类:106分;
艺术类:70分。
二、录取时间安排
高中起点文史理工外语类及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时间:
12月10日至12月17日
调剂录取时间:12月13日至16日
三、我校给予未录取者提供再次录取机会
1、招生专业:
艺术类:音乐表演(钢琴方向)、音乐表演(舞蹈方向)、幼儿艺术教育
理科:外语、语文、数学-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高中起点本科:
理科:外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综合
(3)专科起点本科(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
两门公共课:政治、英语
一门专业基础课: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专业考高数(一)
会计学、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环境科学专业考高数(二)
农学、动物医学、园艺、园林、林学、水产养殖学专业考生态学基础
六、享受政策
1、凡报考我校农学、园林、园艺、林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农业水利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作物生产技术、园林技术、园艺技术、林业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农业水利技术、国土资源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的考生,如征集志愿录取后,还剩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我省的高校专升本。
3、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七、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免试进入学校的有关规定
1、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外语、计算机或学校体育学)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免试进入高校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含医学类专业)学习,考生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查。
2、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校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统称三校生)升高职本专科招生考试,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免试进入高校专科学习(不含医学类专业)。考生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查。
八、几点说明
1、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应以辽宁省招考办颁布的《辽宁省2016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有关政策为准。
2、本《招生简章》只供在辽宁省报考我校的考生参考。内蒙、黑龙江、云南、安徽等考生除招生计划供参考外,其他以本省政策规定为准。
3、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3. 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
4.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5. 考试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3日。
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5月21日9:00----11:00外语、学校体育学14:00----16:00计算机 5月22日9:00----11:30专业综合课(理论)5月22日下午、5月23日全天职业技能测试
6.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将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涂黑,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书写,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五、考试违规处理
1.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统考科目违规考生的认定与处理程序
(1)监考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事实的依据,并负责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生本人及考场监考员同时签字确认。
(2)招生学校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点主考签字,并汇总形成《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同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随试卷报送省招考办。(汇总表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经省招考办审核后,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4)省统考科目评卷过程发现考生有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七条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由省招考办做出处理,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3、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中发现的违规考生由招生学校负责认定与处理。违规考生名单按相关要求报省招考办备案。
六、建立考生档案
由生源学校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
七、录取
1. 录取工作于6月15日—6月24日在省招考办进行。
2. 录取方法:(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招考委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英语(学校体育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省招考办不予投档。(2)招生学校专业综合课需要划定录取资格线的,划线情况正式行文后随专业综合课成绩一并上报;专业综合课成绩统一划线,理论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3)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4)省招考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3. 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4. 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理科:语文、数学(理工)、外语-大连职工大学
2、考试时间:2018年10月27、28日(周六、日)
五、招生录取
1、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考试成绩加20分。考试每科满分150分,凡总分达到各省招考办低录取控制线,我校由高分至低分录取。
2、每年12月份统一录取,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次年3月统一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注册学籍信息。
六、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七、招生专业及费用一览表
大连职工大学
2018年9月1日
文史类:外语、语文、数学(文)-网
专科起点升本科:理工类:外语、政治、高数(一)
经管类:外语、政治、高数(二)
考试时间:2010年10月中旬。(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成绩及录取查询时间按考生准考证上说明的方式进行。
12月11日-12日凭网上报名单和本人身份证到学校领取通知书。一周内不领取者学校将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将对其进行退档并补录他人。
问:学校有考前辅导班吗?
答:为助广大考生升学一臂之力,继续举办辅导班,该班教学管理规范、教师队伍优秀、教学效果显著,深得考生的信任。针对二0一0年参加的学生,做答题技巧及应试能力的辅导。
问:考生报名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2010年我省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为准)。网上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考生可到我校学院报名。也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预报名(网址:www.***)。第二阶段是考生本人到报名点拍摄电子照片,获取《报名登记表》确认本人报名的各项信息无误后签字(二份),报考我校考生交给我院一份。
问:学校对专升本考生专业课如何加试?
答:报考我校专升本的同学11月20日下午13:30-15:30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校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免试生不参加)。
问:你校所颁发的学历文凭是否国家承认学历?
答:成绩合格者,毕业时我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在教育部指定毕业证书查询网站上可以查到)。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报名地址: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院学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3-6865036、6865079
传 真:0413-6865080
网 址:http://chengjiao.***.cn
外语培训-大连外国语大学
常年开设各类外语培训和考试辅导
类    别: 英、日、德、法、韩、俄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等中短期培训;大学英语四、六级培训;英语专业四八级辅导;BEC商务英语中高级培训;专业雅思、托福培训;日语一级、二级培训班。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考级等培训。团体定单式培训等。
学习形式:、
班    型:一对一,一对二,小班型,大班型 
高等学历教育
我院是普通高校(大连外国语大学)所属教育学院,办学层次有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常年招生英语、日语、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等专业。
大连外国语大学 学院
办学地址    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6号大连外国语大学院内
报名地址及电话 中山区解放路285号   
旅顺校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11号教学楼A区105室  0411-86111188
学院网址 www.***  QQ:  
外语授课:英语 专业科类:理工-沈阳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对象: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的理工类高中毕业生
招生计划:终数据以各省、自治区的招考办(考试院)公布的2013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各省计划数 专业名称辽宁黑龙江吉林内蒙安徽甘肃四川广西宁夏云南各专业人数合计学费(元/年)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机务方向)12446310   3 1504500数控技术(数控加工方向)130  7101175  1704500模具设计与制造106  5874 5 1354500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45         454500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120  51064   1454500航空电子设备维修373   5    454500飞机制造技术74 6 2  53 904500应用电子技术68    6 5 2814000合计
注:1、其中辽宁省内的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机务方向)专业的124人计划数中包含40人的部队“直招士官生”计划数。
2、各专业报考代码:请考生查阅2013年各省、自治区的招考办(考试院)官方印制的普通高考《招生考试通讯》杂志上的普通类、省属专科批次,可查找相应的专业代码。
直招士官的招生计划: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国家教育部联合发文(参动【2013】16号),批准我院2013年普通高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招生计划:40人,限辽宁省内的考生。
专业名称培养方式录取批次报考条件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机务方向)为海军航空兵定向培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投档比例为120%参加当年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2012年各省录取分数线(沈飞校区) 辽宁黑龙江吉林内蒙安徽甘肃四川广西宁夏云南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机务方向) 250301    数控技术(数控加工方向)323  211351  244  模具设计与制造275  236268 278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301   223     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269    370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飞机制造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298    292 377 324
专业设置及培养目标::
专业名称系部名称主要设置课程培养目标及岗位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机务方向)航空工程系航空电气仪表、航空电机学、飞机通讯与导航、飞机系统与附件、航空概论、飞行控制系统、飞机维护与检查等。培养适应军用和民用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企业的应用型人才;从事军用和民用航空设备维修及部队航空兵的飞机调试、维护与检查等相关岗位。航空电子设备维修航空工程系飞机电气与仪表、智能航电设备维修、飞机电源设备维修、航空仪表维修、常用电子线路等。培养从事航空电气设备、航空仪表设备、航空无线电设备以及民用电子设备维修、调试、维护等相关岗位的应用型人才。飞机制造技术航空工程系机械制图、液压与气压传动、航空材料与热表处理、飞机钣金成型工艺、航空发动机原理、飞机铆接装配技术、飞机总装工艺、飞机修理与维护技术等。培养适应军用和民用航空制造及维修企业的应用型人才;从事军用和民用飞机装配、维护与修理等相关岗位。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工程系机械制图、模具钳工加工技术、模具材料热表处理、普通机床加工技术、机械设计基础、电工电子技术、CAD/CAM、数控机床加工技术、冲压模具设计及工艺编制、塑料模具设计及工艺编制、模具装配与修整等。培养模具设计与制造复合型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主体岗位群:模具钳工、模具装配及维修等相关岗位。数控技术(数控加工方向)机械工程系机械制图、金属材料及毛坯成形、电工电子技术、零件普通机床加工、零件机加工艺编制、液压与气压传动、数控机床电气控制与PLC、数控车床编程与加工、数控铣床(加工中心)编程与加工、金属切削机床、CAD/CAM等。培养数控加工复合型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主体岗位群:数控车床操作工、数控铣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工艺员等相关岗位。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子工程系液压与气压传动、C语言程序设计、电子技术、传感器与检测技术、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机械制图、公差配合与技术测量、电路分析、电机与拖动、工厂供电、机电设备故障诊断与维护等。培养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复合型高技能人才。从事机电行业生产一线操作及机床设备维护等相关岗位。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程系C语言程序设计、电路分析、数字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工程控制系统及应用、传感器与检测技术、电气控制技术应用、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Matlab与电路仿真、电子测量、常用电子线路及应用、DSP技术等。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操作技能,适应电子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与维护等相关岗位的应用型人才。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工程系工程制图、维修钳工、数控机床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数控机床电气控制与PLC、数控机床机械部件装配与调试、数控机床故障诊断与维修、单片机原理与应用、传感器原理与检测等。培养面向数控机床生产和应用企业,在生产、服务第一线能从事数控机床装调和维修、普通机床维护与管理等相关岗位的应用型人才。
毕业生就业::
学校推荐,毕业生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多年来,学校培养出大批受企业欢迎的高素质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其中不乏省、市级劳动模范,如方文墨、王刚均是我校优秀毕业生的杰出代表。
方文墨,沈飞集团公司钳工,高级技师,创造了“0.003毫米加工公差”的“文墨精度”,获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被誉为“全国好的钳工”,荣获辽宁省特等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王刚,沈飞集团公司铣工,高级技师,获得全国技工大赛的铣工冠军,荣获沈阳市特等劳动模范、中航工业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和首席技能专家的殊荣。
年毕业生就业的部分单位:2013: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海军航空兵士官
中航工业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航工业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工业沈阳沈飞国际商用飞机有限公司
中航工业沈飞民品总公司
中航工业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公司
中航工业吉林航空维修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鼓风集团有限公司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沈阳)北盛汽车有限公司
沈阳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沈阳华润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
东芝电梯(沈阳)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集团有限公司
斯耐森航空结构(天津)有限公司
沈阳航空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中航工业626所)
沈阳新东北电气有限公司
新东北电气(试验)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泰豪沈阳电机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沈阳)泵业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等
如何填报志愿:
在各省(自治区)的填报高考志愿时间内,考生查询本省(自治区)内的高考填报志愿的学校信息,统一填报高考志愿。
辽宁省内的考生通过查阅《辽宁招生考试通讯》杂志上的普通类、省属专科批次,查找学校信息。将学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填写在《辽宁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上的高职专科批次志愿栏中。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机务方向)专业(普通专科批次)因就业方向限制,该专业考生的体检标准为:男性,无色盲、色弱,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并建议身高范围:167-185cm,体重范围:(身高-105)±10公斤,双眼裸视4.6以上,年龄为20周岁以下学生报考。其它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原则:
(1)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一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学院承认省招考办关于加分、降分等照顾录取的相关规定。
(3)进档的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专业间分数级差为5分。
直招士官生的体检、政审、面试和录取说明:
依据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对象(若学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或调剂的上线考生),由考生所在地的兵役机关组织进行体检、政审。招收部队会同当地兵役机关组织面试,与政审同步进行,由兵役机关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对体检、政审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由省级兵役机关送达省级招考办,并按专科提前批次程序录取。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发寄。
其它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沈阳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沈飞校区)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招生简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乘车路线:
沈阳北站乘217路公交车到沈飞四中下车即是;或乘地铁2号线到三台子站下车,东行800米即是。
沈阳站乘232路公交车到三台子终点下车,右转南行200米即是;或乘地铁1号线在“青年大街”站换乘地铁2号线到三台子站下车,东行800米即是。
此外,搭乘131路、294路、178路、157路公交车均可到达学院。
学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7号(沈飞集团公司正门北行50米)
咨询电话:024―86594583、86595942、86548654
邮政编编:110034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2.考试科目分值
(1)中职升学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满分各为120分,外语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2)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数学(或思政)、外语满分各为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组成,下同)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3)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3.统考科目由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和分数合成工作。
4.报考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专业综合课考试;统考科目考试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
5.报考高职升学的退役士兵考生应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考试和职业教育对口升学牵头院校及师范类专业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及技能考核,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相关文件办理。
6.考试时间
统考科目考试时间:
考试时 间考试科 目中职升学高职升学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5月19日9:00-11:00语 文数 学思 政外语学校体育学14:00-16:00数 学外 语计算机5月20日9:00-10:30外 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上述科目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点由市招考办安排。
五、评卷
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六、专业综合课考试与技能考核工作
1.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的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牵头院校(以下简称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的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纪律监察组和考务办公室等,全面负责本校承担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的领导部署。纪律监察组负责考核命题及考核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加强组织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规范考核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核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严禁与办(助)学机构发生任何关联,确保公正、公平。对在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格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专业综合课考试与技能考核时间安排。
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及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由组考院校自行安排;5月27日前各组考院校完成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的评卷、分数合成、成绩公布、成绩复核等工作,课程考试成绩于5月29、30日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务管理系统上报省招考办。牵头院校及有关组考院校应制订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向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成绩复核办法及程序应提前告知考生。
七、录取
1.录取方法: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1)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低录取资格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成绩总和,下同)划定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外语(学校体育学)、专业综合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省招考办不予投档。(3)高职升学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4)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办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需要划定录取资格线的,划线情况正式行文后报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成绩统一划线,理论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
3.录取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辽宁省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4.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签发。
5.高职升学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以下内容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1. 辽宁省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计划及代码对照表。
2. 辽宁省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及专业对接一览表。
3. 辽宁省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牵头院校代码对照表。
4. 辽宁省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工作日程表。
5. 辽宁省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生填报志愿流程。
6.  关于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及相关事项调整的通知。更多内容请关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大连海洋大学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3.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
4.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5.考试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23日。
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5月21日9:00----11:00外语、学校体育学14:00----16:00计算机 5月22日9:00----11:30专业综合课(理论)5月22日下午、5月23日全天职业技能测试
6.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卷前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将考前领取的考生信息条形码正确贴到答题卡指定区域。试卷由试题卷(主、客观题)和答题卡两部分组成,考生需将客观题答案用2B铅笔按照题号将答题卡的相应位置涂黑,更改答案时可使用橡皮。答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书写,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六、考试违规处理
1.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统考科目违规考生的认定与处理程序
(1)监考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事实的依据,并负责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生本人及考场监考员同时签字确认。
(2)招生学校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点主考签字,并汇总形成《违规考生情况汇总表》,同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随试卷报送省招考办。(汇总表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经省招考办审核后,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4)省统考科目评卷过程发现考生有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七条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由省招考办做出处理,并填写《违规考生处理决定送达书》,由生源学校负责向违规考生送达。
3、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中发现的违规考生由招生学校负责认定与处理。违规考生名单按相关要求报省招考办备案。
七、评卷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公共课考试试题及答卷(答题卡)于5月22日16:00点前送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评卷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课程考试成绩于6月1日15:00点前以学校正式文件(附光盘并密封)报省招考办。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及考试成绩,其中专业综合课的理论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需单列。登分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
八、建立考生档案
由生源学校负责考生的建档工作。
九、录取
1.录取工作于6月15日—6月24日在省招考办进行。
2.录取方法:(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省招考委按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两科成绩划定录取资格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各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英语(学校体育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的学校,按考生参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省招考办不予投档。(2)招生学校专业综合课需要划定录取资格线的,划线情况正式行文后随专业综合课成绩一并上报;专业综合课成绩统一划线,理论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3)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4)省招考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3.录取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学校负责签发寄送录取通知书。
4.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有关工作要求
1、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2、各生源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求,考生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必须与考生当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录取名册一致,考生联系方式必须是考生本人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不得统一填写学校电话)。考生休学、降级和转学必须有学校正式文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专升本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3、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要严肃认真履行专升本招生考试数据上报程序。生源学校组织考生报名信息录入后,考生本人要对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生源学校报名数据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对录入后的考生专业综合课成绩认真进行核对,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密封条上签字,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招考办。招生学校要认真做好专业综合课成绩的统计与复核工作,课程成绩及专业综合课录取资格线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
4、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考试管理。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由有关处室、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点要设置保密、考务、监考、试卷密封、后勤、保卫等工作组,全面负责组织本校的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要对考场纪律和秩序严格管理,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考试万无一失。请招生学校将2016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组织机构名单)于5月12日前报省招考办备案。
收到此通知后填写《签收文件回执》,并通过传真反馈我办。传真电话:024-86981010
附件:
1.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报名信息表
2.工作日程表
3.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计划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一览表
4.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代码对照表
5.签收文件回执
附件1:
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
学校学习招生报名信息表
姓 名 性 别 □ (1男,2女)出生日期□□□□年□□月□□日政治面貌 □□_________民 族□□___毕业类别 □(1高专,2高职)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____________________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收 件 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外语考试语种□ (0无,1英,2俄,3日)计算机语言□ (1C语言,2VisualFoxpro语言)专业综合课考试(理论)科目□□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简历(从后学历起)(退役士兵填写入伍起止时间)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校学习(或部队工作)任何职务证明人               考生评语思想品德考核:□(1合格,2不合格)负责人签字  考 生 志 愿 第一志愿  □□□□________  □□____________ 参考志愿 □□□□_______ □□____________
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注:1、此表用蓝、黑色墨水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
2、对照每一项内容括号里的选项及代码表,按照考生的实际情况,将选择的代码填入书写,“□”内只能写一位数字,不能填写中文。
3、考学校体育学的考生外语考试语种填“0”。
4、此表一式二份,生源学校、考生各一份。
附件2:
工 作 日 程 表
时 间工 作 内 容负责单位3月6日--3月25日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研究制定政策和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省招考办3月30日报名工作培训会领取报名材料省招考办生源学校4月5日—4月15日考生报名省招考办生源学校4月18日—21日送交报名软盘核对报名信息省招考办生源学校4月22日-5月18日整理数据打印考生准考证省招考办 5月9日-13日发放考生准考证省招考办生源学校5月12日考前考务会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14日—22日印制试题省招考办印刷厂5月18日评卷工作培训会省招考办评卷学校5月19日省招考办督察员培训会省招考办5月19日发放试题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21日-5月23日考试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22日送公共课考试试题答卷省招考办招生学校5月23日—5月30日评卷、登分省招考办评卷学校6月1日交接统考成绩省招考办5月31日-6月1日报专业综合课成绩省招考办招生学校6月14日168信息台查询考生成绩省招考办6月14日-6月15日发放考生成绩条、成绩册省招考办生源学校6月15日—6月24日录 取省招考办、招生学校6月25日—7月9日168信息台查询考生录取结果省招考办7月15日上报专升本录取数据省教育厅
附件3:辽宁省2016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计划及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一览表(格式调整版).xlsx
附件4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代码对照表(终).doc
外语相关专业:-沈阳师范大学
①外国语言文学、课程与教学论(英语)等专业的二外口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②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等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语种为英语,由外国语学院组织实施。
(三)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六、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其中:①笔试满分为50分;②面试(专业面试、外语听说测试)满分为5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等情况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除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其他的考试项目(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复试总成绩),均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复试总成绩及单项(专业笔试、专业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不予录取。
(三)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相加之和。
1.除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外,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终确定是否录取。
(四)符合享受研究生加分政策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学院(部、所)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复试资格。复试时间为:3月26日-28日,具体时间、地点各学院(部、所)自行安排,以各学院(部、所)实际通知为准。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外语听力等测试,含两科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另外,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初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体检时间为:复试期间每天早8:30-10:30空腹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到校医院领取),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
八、专业笔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复试科目及官网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大纲。
九、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在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监督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部、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相应的复试结果负责。
(三)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相关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将派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五)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4-8659297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024-86592505
本方案由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沈阳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二:沈阳师范大学2019年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登记表.doc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
大 专:语文、外语、数学(文,理)-沈阳市机械工业学校
2、大专升本科:政治、英语、高数(经管一、理二)\民法(法学)\大学语文(文史)
3、高中升本科: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史地,理化)
七、毕业待遇
正式就读的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认可的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n)查询的相应大专、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获取学历可作为招工、招干、提拔、评职称、公务员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律师资格考试及各类资格认证考试的依据。
取得大专、本科英语专业毕业证的学生,参评非英语专业中高级技术职称均不再需要考职称英语科目,可以凭英语专业毕业证代替职称英语成绩直接参评有关职称。
报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全面展开(常年招生)。
2、报名地点:考生到我校直接报名或到相关考试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3、考试时间、地点:当地招生办或相关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考试时间为十月中旬。
4、学校报名点<一>:校本部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肇工北街十六号,邮政编码:113009
5、联系人:肖老师、欧阳老师、叶老师、陈老师
学校免费举办考前辅导班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大连科技学院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2.考试科目分值
(1)中职升学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满分各为120分,外语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2)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数学(或思政)、外语满分各为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组成,下同)满分为30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为740分。
(3)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3.统考科目由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和分数合成工作。
4.报考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
5.考试时间
(1)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统考科目考试时间:
考试时 间考试科 目中职升学高职升学7月15日上午9:00—11:00语 文数 学思 政下午15:00—17:00数 学外 语7月16日上午9:00—10:30外 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上述科目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点由市招考办安排。
(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考试时间:
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7月15日9:00----11:00外语、学校体育学14:00----16:00计算机7月16日9:00----11:30专业综合课(理论)7月16日下午、7月17日全天职业技能测试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科目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点设在招生学校。
五、评卷
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六、专业综合课考试与技能考核工作
1.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的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牵头院校(以下简称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的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纪律监察组和考务办公室等,全面负责本校承担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的领导部署。纪律监察组负责考核命题及考核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加强组织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规范考核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和谐温馨的考核环境,为考生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严禁与办(助)学机构发生任何关联,确保公正、公平。对在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专业综合课考试与技能考核时间安排。
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的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为7月8日上午9:00—11:30。技能考核时间于7月8日下午2:00起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各牵头院校自行安排,原则上7月11日前技能考核结束;18日前各牵头院校完成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的评卷、成绩录入与复核,并于7月19日至20日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务管理系统上报省招考办。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于7月16日至17日进行,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课程考试成绩于7月23日至24日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务管理系统上报省招考办。
七、录取
1.录取方法: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1)中职升学和高职升学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对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外语(学校体育学)、计算机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机、外语(学校体育学)、专业综合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确定)的考生,省招考办不予投档。(3)高职升学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单独组织。(4)招生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办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予以监督。(5)已被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录取。
2.高职升学(师范类专业)的专业综合课需要划定录取资格线的,划线情况正式行文后报省招考办;专业综合课成绩统一划线,理论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录取资格线。
3.录取工作具体日程安排见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4.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办审批,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签发。
5.高职升学招生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必须对其取得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件:点击查看
1.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计划及代码对照表
2.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
3.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及专业对接一览表
4.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牵头院校代码对照表
5.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工作日程表
6.辽宁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生报名流程
7.2017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职升学报名申请表
专科:语文、数学、外语,学校设有考前辅导班。-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
3、参加辽宁省2011年普通高考的三校生(80分以上),可免试入学。
4、加分政策:具备年满25周岁的考生、辽宁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考生、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及凡是符合省照顾政策的考生均可享受20分加分政策。
5、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5日,报名地点在锦州师专部(市工人文化宫对面)一楼学招办。
6、招生热线:0416―3127845
理科:外语、语文、数学-网
(2)高中起点本科:
理科:外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综合
(3)专科起点本科(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
两门公共课:政治、英语
一门专业基础课: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专业考高数(一)
会计学、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考高数(二)
农学、动物医学、园艺、园林、林学、水产养殖学专业考生态学基础
六、享受政策
凡报考我校农学、园林、园艺、林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农业水利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作物生产技术、园林技术、园艺技术、林业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农业水利技术、农村电气化技术、国土资源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的考生,可适当降分录取。
七、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免试进入学校的有关规定
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升高职本科未被录取的合格生源(统考科目成绩120分以上),可免试进入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的三校生(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由于招生计划所限,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统考科目成绩80分以上),可免试进入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学习。报名地点:各市招办。
八、几点说明
1、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应以辽宁省招考办颁布的《辽宁省2012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有关政策为准。
2、本《招生简章》只供在辽宁省报考我校的考生参考。山东、内蒙、云南、安徽等考生除招生计划供参考外,其他以本省政策规定为准。
3、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对上线生源不足,不能开班的上线考生,在录取前征求考生意见,可转专业或改变学习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