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应于9月30日前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广西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资助申请表》;
2.普通高中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在相关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后,学校免除相应学生的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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