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00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56 | - |
| 高职排名 | 161 | 97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2 | 4453 | 12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8 | 311790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8 | 336509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6 | 267094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3 | 267774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44 | 7160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81934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新时期新阶段,学院进一步服务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团青工作发展需要,强化政治、青年和人文特色,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和全国一流团青教育培训与研究基地,建设成为开放型、有特色、高水平的青年人大学。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3000人,成人教育学生800余人,共设六个二级学院、一个中心、一个继续教育学院和多个研究所,即青年工作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信息传媒艺术学院、现代管理学院(北京青年中科创新创业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分中心)、人文素质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北京青少年研究所、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北京职业教育与人文北京研究中心。学院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形成了多层次、多样化协调发展的教育教学格局。目前,学院坚持立足需求、集约创新、优化布局、激发活力、提升质量、协同发展的思路,调整办学资源布局,正在全面推进综合改革, 进一步提升学院办学效益和整体实力。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北京考生: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北京市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历史、思想政治成绩合格,按投档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2.河北考生:参加河北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河北省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投档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300)×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内蒙古考生:我院承认其本区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考生通过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江西、山西考生:我院承认其本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通过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加上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我院所设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河北省历史类、物理类兼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及分数确定。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由广州康弘远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弘公司”)举办,是2003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政企合办综合性普通高校。学院主要面向广东省招生,同时也面向外省招生,至今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近23000名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核心区域,是其“科教服务”产业板块中重要的教育机构之一。“中新广州知识城”是继苏州工业园、天津生态城之后,中新两园又一跨国合作的标志性国家级项目,是引领珠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中国知识经济发展的新高地,目前已经累计注册1000多家公司。学院所在的广州开发区更是已经吸引100多个国家和地区3400家跨国公司投资创业,其中包括170多家全球500强企业。极佳的区位优势,为学院的人才培养和学生就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专科批次
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