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二) 设立主席一名、主席助理二名,下设五个部:学习、文艺、体育、生活、宣传。
(三) 各部设部长一名,必要是可设副部长一名,设干事若干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教育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工作使学生会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二条.北京市汽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学生会是党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在党委领导下的参与学校管理、代表学生利益的群众组织。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一)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全校

第五条.委员的任职条件:(一)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思想品德好。(二)乐于担任社会工作,并且在某一方面有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三)团结同学,心胸宽广。(四)工作大胆,有主见,能够以身作则,表现好。(五)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为人处事正派,有魄力,同学反映好。(六)是非观念明确,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七)对学生会工作有热情,敢于开拓,奋发进取,认真负责。(八)身心健

(三)文艺部:1.组织各班开展健康有益的、丰富多彩的课余文娱活动。2.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文娱活动。3.全力配合老师组织好学生艺术团的训练工作。4.积极配合团委、学生科开展其他活动。5.积极配合其他各部的工作。

第七条.委员的基本义务:(一)积极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二)遵守学生会的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3.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在共青团、学生科的指导和帮助下,开展宣传活动。

第十八条.学校领导以及各科室部门应对学生会工作加以支持和指导,应尊重学生会的工作职权。

第十三条.学生会的基本职权:(一)根据校党委、校行政领导的要求,在团委、学生科的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部署学生会的工作,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独立活动。(二)学生会部长和委员的调整和任免。(三)有权开支学校拨给的活动经费。(四)协助团委、学生科考核全校各班委干部的工作情况。(五)协助学生科考核全校各班板报、作业、班会及第二课堂等完成情况。(六)向班主任、学生科提出班委干部的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一)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全校同学服务为宗旨。(二)学生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以育人为中心,围绕学校的教育管理,认真执行《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全面开展学生会工作,为教育改革服务。(三)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党、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第九条.依照国家法令、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学生会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高权利机关。

第十四条.学生会机构:(一)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二)设立主席一名、主席助理二名,下设五个部:学习、文艺、体育、生活、宣传。(三)各部设部长一名,必要是可设副部长一名,设干事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