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本科院校,学校代码13599。2009年4月,学院成功完成了由“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的转设,从而由独立学院升级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学院坐落于素有“浪漫之都”美誉的北方名城大连,校址位于东北地区最具经济活力的大连开发区,周围依山傍海、环境优美,主体建筑有音乐楼、美术楼、综合电教楼、体育馆、音乐厅、舞蹈排练厅、室内影视表演基地、雕塑场、大学生活动中心、标准化学生宿舍等。先进完备的基础设施,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提供了优良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为保证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体现民办院校对困难学生的高度负责精神,学院制定了《 大连艺术学院关于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学费问题暂行办法》。
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经济困难和特殊经济困难两类。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是指城市的学生父母一方下岗,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农村的学生父母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的。特殊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是指城市的学生父母双方下岗,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农村的学生父母双方失去劳动能力,没有其它经济来源,或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持有上述有效证件和县、区、街道(乡镇)两级政府的证明材料。
二、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问题办法
(一)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分学期交纳学费。
(二)对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可在学期内分两次交纳学费。
(三)对家庭特殊经济困难的部分学生,学院还可协助提供勤工俭学的条件。
(四)对学习成绩优异,表现好的学生,以奖学金的方式给予补助。
(五)学院界定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省份的学生,同意减收部分学费。
(六)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奖学金。
1、申领家庭经济困难奖学金的学生,选修课成绩必须全部合格,必修课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在75分以上,体育成绩在70分以上。
2、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奖学金,申请学生在整个大学期间只能参与两次评定。评定时由学生所在各系推荐。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奖学金金额,比例:一等困难补助奖学金标准为800元/人,比例不超过2%;二等困难补助奖学金标准为600元/人,比例不超过5%;三等困难补助奖学金标准为400元/人,比例不超过8%。
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艺术类学生15000元/年 非艺术类学生13000元/年
住宿费女生1100元/年 男生900元/年
为进一步完善集教育、管理、指导、服务为一体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大连艺术学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建立以市场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我院不断健全和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专门成了就业工作指导办公室,贯彻执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政策,强化学院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的服务意识,通过采取完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等各种途径促进毕业生就业。
录取办法说明
本科艺术类考生: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获得《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
1、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3、外语单科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韩语节目主持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不低于70分;除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绘画专业(油画方向)、绘画专业(中国画方向)、雕塑专业外,其它专业要求不低于50分。
高职专科艺术类考生:
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专业合格证及各省属艺术院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本科、高职专科普通类考生:
1、普通类按120%调档。
2、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考试规定录取分数线,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时,优先参考外语成绩。
按学院的招生简章发布的规定执行。
(一)命题
由牵头院校组织专家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采取入闱封闭命题的形式,同时命制多套试题,由纪检组随机抽取试卷,并实施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 考试时间 | 科目 | 说明 | |
| 4月10日 | 08:30-10:30 |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 | 请考生自备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 |
| 文化素质考试(数学) | |||
| 11:00-12:00 | 专业基础考试(历史) | ||
| 13:30-18:00 | 职业适应性测试(一) | ||
| 职业适应性测试(二) | |||
| 备注:是否参加各细分类考试,以准考证考试安排为准。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终以发放的准考证时间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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