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专业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4、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4月17日―21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于4月22日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
5、4月25日后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批准单位: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1、准考证领取:4月11日―4月12日12点前,审核通过考生到学院进行现场考生“信息确认”,领取准考证。

第九条招生专业: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护与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软件技术、会计、会计电算化、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应用韩

学校荣誉 学院是部队招收士官首批定点院校;曾连续7次夺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全国第一名;2007年荣获“全国电子设计大赛一等奖”;2009年荣获“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山东赛区)一等奖,2010年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山东赛区)特等奖二项、国家三等奖各一项。办学宗旨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1、按专业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4、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4月17日―21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1、按专业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4、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4月17日―21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

第十条招生计划:单独招生计划1470人。招生类别及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院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报考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春季高考的考生需要按相应类别进行报考,报考我院艺术文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省美术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方可报考。第十二条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报名工作3月8日开始,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7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1、按专业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4、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4月17日―21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1、按专业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4、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4月17日―21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

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时间:报名工作3月8日开始,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7日,逾期不再办理。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陆我院网站查询并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照相应类别,正确填写14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院校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由于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我院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填报我院的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