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8:00-10: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6日上午11:00-12:00: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以及公安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
2月6日下午14:30-17:00:《申论》。
招考职位本次招考职位为我省各级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事业单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全省共计划录用4571名,招录机关、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考试类别等详见附件《福建省2010年度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市、县(区)的招考职位表还将
注意事项1.此次考试录用公务员使用《福建省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者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阅相关文件。2.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3.网上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
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相关专业科目)和面试。(一)笔试1.笔试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以及报考公安类职位的,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其他招录机关如果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按管理权限,省直机关报省委组织部或省公务员局批
考察招录机关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录用招录机关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为拟录用人员,并按招录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福建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和各设区市相关网站公示7日后,报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被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省或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录用通知书。被录用的人员应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录机关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进入体
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4年1月7日至1992年1月7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
(三)银行咨询电话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八)具备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中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者在
(一)笔试1.笔试科目: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以及报考公安类职位的,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其他招录机关如果需要进行专业考试的,按管理权限,省直机关报省委组织部或省公务员局批准,设区市及以下机关报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批准,并
3.笔试时间:2月6日上午8:00-10: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月6日上午11:00-12:00: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以及公安类职位专业科目考试;2月6日下午14:30-17:00:《申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