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 | 类型 | 年份 | 专业名称 | 最低分 | 批次 | 最低位次 |
|---|---|---|---|---|---|---|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物理类 | 2021 |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三二分段实验班,高职,高职(专科),本科) | 392 | 专科批 | 260753 |
|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物理类 | 2021 | 机电一体化技术(非定向) | 392 | 专科批 | 260753 |
|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物理类 | 2021 | 机电一体化技术(非定向)(工学) | 394 | 专科批 | 259061 |
|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物理类 | 2021 | 机电一体化技术(非定向) | 397 | 专科批 | 256467 |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 物理类 | 2021 | 机电一体化技术(非定向) | 401 | 专科批 | 253070 |
|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物理类 | 2021 | 机电一体化技术(非定向) | 404 | 专科批 | 250419 |
|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物理类 | 2021 | 机电一体化技术(非定向) | 404 | 专科批 | 250419 |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物理类 | 2021 | 机电一体化技术(非定向) | 405 | 专科批 | 249518 |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历史类 | 2021 | 机电一体化技术(非定向) | 392 | 专科批 | 150417 |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历史类 | 2021 | 机电一体化技术(非定向) | 392 | 专科批 | 150417 |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历史类 | 2021 | 机电一体化技术(非定向) | 392 | 专科批 | 150417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2005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09年5月,广州市政府批准学校加挂“广州社区学院”牌子。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塑校、特色兴校”。办学定位是:立足广州,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城市发展;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与社区教育;以专科职业教育为基础,积极拓展本科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职业教育规律,致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凸显城市建设与城市服务办学特色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社区教育与服务示范中心和岭南文化传承基地。学校发展的四大办学优势是:北上广一线城市的中心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风景区、文理工艺专业兼有的综合区、毕业生高就业率的示范区。
学院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其中,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奖学金分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2000元,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等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院相关办法设置和管理。
联系部门:学生处:020-86375473 86375471
学院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
邮政编码:510405
网址:www.gcp.edu.cn
学院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金、勤工助学岗位奖励办法及金额依据上级相关文件及学院相关办法管理。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于2009年成立,是广东省第三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截至2018年,校园总面积6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95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场所8.9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13.36亿,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8亿元。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等14个二级教学院系(部)。
近年来,学生在各类大赛中表现出色,共获得各种奖项500多个,其中国家级奖项70多个。先后荣获东莞市“园林式单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广东省教育后勤工作先进集体”、“世界莞商大会志愿者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1、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3000元/学年/人;
2、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学年/人;
3、学费减免: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费减免标准为2000-6000元/学年/人;
4、临时困难补助金: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标准为1000-4000元/人;特殊情况下,经学校领导书面批准,可给予更高额度;
5、专项困难补助金:每年由学生处制定全年的补助计划;
6、勤工助学:设立多种勤工助学岗位让经济家庭困难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劳动,获取报酬;
7、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优先办理入学手续。
1、国家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学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学年/人;
3、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本科录取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被录取并报到注册的符合评奖条件的新生(在读一学期以上),标准为2000-5000元/人;
4、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获奖类别奖励金额为600-4000元/学年/人;
5、学校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3000元/学年/人;
6、学生日常奖励:奖励品行优良、表现突出、为学院带来良好声誉或日常学习期间学业成绩优秀的个人和在学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奖励标准为100-200元/人,500元/班级。
7、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双创”奖学金个人20名,奖金2000元/人,团队10个,奖金6000元/团队。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学校)前身为成立于1974年5月的原铁道部广州铁路机械学校,2000年经批准升格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9月由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现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铁集团)移交广州市政府举办。
学校是广东省唯一轨道交通类公办高职院校,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是华南地区轨道交通行业企业员工培训的重要基地。先后获“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中国职业教育就业百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明教育基地”、“教育部财政部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全国铁道供电专业指委主任委员单位”、“全国轨道交通供用电技术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奖助学金:2019年度,学校有18人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222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1210人获得国家助学金,生均3360元。
3.学校奖学金:学校每年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最高3000元。
4.开设“绿色通道”,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5.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学院位于清远市清城区,距广州市中心仅60多公里,毗邻白云国际机场,许广高速、广乐高速、京广铁路纵贯南北,京广高铁在市区设清远站,广清城轨(首期)清城往返花都、白云国际机场,交通便捷。
学院坚持扎根地方,立足广东北部生态发展区,融入珠三角核心区,面向沿海经济带,建设区域特征明显、专业特色鲜明、服务能力卓越的高水平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是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先后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文明校园”“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全国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广东省职工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学院办学综合实力稳居粤东西北高职院校前列,在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化研究院(GDI智库)《高职高专排行TOP1000榜(2020)》中位列全国高职高专第248名,全省第24名。
学院设两栋食堂共四层,品种齐全,安全卫生,消费适中。
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批次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
普通高考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总分,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750×0.4)+(术科统考成绩/300×0.6),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合成总分相同时,术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的三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第四年开始偿还本金。我省高校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申请助学贷款,考入外省的学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申请。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政策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复学的原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复学的原高校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12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是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资助周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
“三支一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可申请代偿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广东省资助系列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为我省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户籍在我省3个民族自治县、7个民族乡以及分布在省内36个县(市、区)的390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包括自然村),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及以后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省外学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资助1万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
备注:少数民族大学生接受本项省财政资助后,原则上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同类专项资助。
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出台《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教育资助,在落实现有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精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高等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每月7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计)。普通高等学校免学杂费对象是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广东户籍的建档立卡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生,免学杂费(不含住宿费)。
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我省户籍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包括本专科和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资助标准为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广东省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是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考入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的、生源地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12元(各高校按所在地标准)。
校内助学金
学院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临时困难补助
学院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突遭变故的经济困难学生。
新生绿色通道
对特困新生,学院开通“绿色通道”,并依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及其在校表现,采取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保证新生顺利入学。
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1985年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正厅级建制。建院之初,学院名广东省科技干部进修学院,主要承担广东省科技管理干部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被国家科技部称誉为“地方继续教育的一颗明珠”。1989年更名为广东省科技干部学院,1996年成为广东省首批举办普通高职教育的院校之一。2001年与珠海市政府合作共建珠海校区。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成人高校改制为普通高等学院,并继续承担科技干部培训的任务。2008年5月,学院由广东省科技厅整建制划转广东省教育厅管理。
招生办公室:0756-7796101,7796211
020-85297313
传真号码:0756-7796211,020-85292877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18所之一)建设单位和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是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单位、广东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单位,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成果暨“一校一品”体育工作示范基地,入选“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入选为教育部职业教育走出去试点项目高校(13所之一),并筹办中国-赞比亚职业技术学院工贸分院。
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963号,
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广从九路688号。
荔湾校区:广州市荔湾区滘口大街5号
学院招生代码: 12959 邮编:510510
联系电话:87745757 87729600(招生办) 传真:87243522
Http://www.gdgm.edu.cn E-mail:gdgmxsc@163.com
一、学院每年按国家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奖金额8000元/年·人)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额5000元/年·人,须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学院设置有以下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每学年评审一次,授奖面约40%,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四等,最高奖学金金额为4000元/年·人。
2.学生特长奖:为鼓励学生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在科技、文体、征文、创新创业等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设置特长奖,学院根据特长奖评定办法每学期评审一次,奖金金额最高为5000元/人。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本校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我校广东以外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各省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我校广东以外省份投放的招生计划按照当地省份实际投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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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广东省录取批次:美术类为提前批第三批专科B类统考;理科类、文科类为第三批专科B类统考;高职“3+证书”类。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从高到低录取。
(一)符合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列出条件。
(二)艺术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三)酒店管理专业因高星级酒店对考生身高有要求,男身高 1.70米 以下,女身高 1.60米 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三)在考生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根据报考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上线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四)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有关政策加分后优先录取。
(五)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主要参考其报考志愿和相关考试科目的成绩,如英语类专业参考其英语考试及英语(2)成绩;电子信息类专业则参考数学考试及理科考试成绩。
(六)所有专业均不需要加试,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七) 对男女生招收比例没有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档:
(一)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超出录取计划的低分考生
退档;
(二)艺术设计类专业没有考专业课,或专业课成绩太差的考生退档;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位居珠海大道中部金湾区大学城,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毗邻港澳,交通便利。
距离拱北海关25分钟车程(拱北海关步行至澳门只需5分钟);距离珠海机场15分钟车程;距离珠海九洲港码头25分钟车程(九洲港码头至香港只需45分钟船程);乘坐城际高速列车由珠海至广州只需40分钟车程。
可乘坐204路、206路、605路、608路到实验中学巴士站下车,步行100米可到达学院。
收费项目:
(一)以政府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二)学费标准: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开发)、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过程控制)、商务英语、文秘(涉外)专业学费5500元/学年,艺术设计(游戏与动画设计方向、时尚产品设计)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学前教育、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营销专业4500元/学年。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工商企业管理(机场运营管理、物流管理、汽车管理、国际商务管理、电子商务管理、酒店与旅游管理)学费16900元/学年。
(三)住宿费:600元、750元、850元、1200元/学年。
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材料工程技术专业公办大专院校名单: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材料工程技术公办大专学校及专业(2021)学校类型年份专业名称最低分批次最低位次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物理类2021材料工程技术(非定向)394专科批

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环境监测技术专业公办大专院校名单: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环境监测技术公办大专学校及专业(2021)学校类型年份专业名称最低分批次最低位次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历史

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林业信息技术应用专业公办大专院校名单: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林业信息技术应用公办大专学校及专业(2021)学校类型年份专业名称最低分批次最低位次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物理类2021林业信息技术应用4

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公办大专院校名单: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医学美容技术公办大专学校及专业(2021)学校类型年份专业名称最低分批次最低位次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物理类2021医学美容技术(非定向)39

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公办大专院校名单: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口腔医学技术公办大专学校及专业(2021)学校类型年份专业名称最低分批次最低位次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物理类2021口腔医学技术(非定向)39

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区块链技术应用专业公办大专院校名单: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公办大专学校及专业(2021)学校类型年份专业名称最低分批次最低位次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物理类2021区块链技术应用(非定向)404

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公办大专院校名单: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数字媒体技术公

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软件技术专业公办大专院校名单: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邮电职业技术

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公办大专院校名单: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物联网应用技术公办

广东省内400分左右的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公办大专院校名单: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