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各不少于一个月。

②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年以上。

(2)设备:①检影镜;②镜度表;③顶焦度计;④视力表;⑤综合验光仪;⑥检影练习眼及各类测试用光学镜片和眼镜;⑦试镜片箱:各类球镜片、球柱镜片;⑧角膜接触镜和护理产品;⑨交叉圆柱透镜;⑩烘热器、各类校配工具及定中心板;

(2)中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④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②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0年5月10日起施行。二○○○年五月眼镜验光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l职业名称眼镜验光员。1.2职业定义使用验光仪器及辅助设备,对眼睛进行视力检查和屈光度检测,并开具矫正处方的人员。1.3职业资格等级本职业资格共分五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

(4)技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②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③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二十年以上。

1.7.2培训教师培训初、中级的教师应取得高级以上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专业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满一年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满两年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1.7.3培训场所、设备标准教室、验光检查室和验光仪器、检测仪器等。

①经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各不少于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