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项目:田径、篮球、足球。-广西师范大学
三、招生范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法:凡有意参加我校田径、篮球、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考试的考生,可通过网上和信函两种方法报名,具体如下:
1.网上报名方法:
(1)考生登陆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2)点击“广西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下载《广西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申请表 http://bkzs.***.cn/UploadFiles/.doc》(请直接点击下载,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按要求详细填写好《报名申请表》后发到指定电子邮箱(@*** http://bkzs.***.cn/mailto:gxsdgtb@mailbox.***.cn)。
2.信函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申请表》(《报名申请表》下载步骤如上),邮寄到以下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研部董小强老师收,邮编:541004
(二)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3月1日,考生在报名后一周内可电话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在网上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名单。
(三)报名材料: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
1.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出示由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2.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近三年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
六、报到及体育专项测试时间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3月9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公共体育教研部。
(二)体育专项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3月10日-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七、文化考试及体育专项测试办法
(一)文化考试:二级运动员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获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运动员可以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时间为2014年3月11日。
(二)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广西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方案》执行,该方案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八、录取原则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一)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本省招办组织的相应等级达标测试。
(二)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者,须通过我校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核,并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对于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对于经我校测试合格的其余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九、管理办法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监督电话:0773-5843237。
(三)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广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办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足球)-广西师范大学
一、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专项素质
5×25米折返跑
1.考试方法:考生从起跑线向场内垂直方向快跑,在跑动中依次用手击倒位于5米、10米、15米、20米和25米各处的标志物后返回起跑线,要求每击倒一个标志物须立即返回一次,再跑到下一个标志物,以此类推。考生应以站立式起跑,脚动开表,完成所有折返距离回到起跑线时停表,记录完成的时间。未击倒标志物,成绩无效。每人测试1次。
2.评分标准:见表2-1。
(二)专项技术
1.传准
(1)考试方法:如图2-1所示,传球目标区域由一个室内五人制足球门(球门净宽度3米,净高度2米)和以球门线为直径(3米)画的半圆组成,圆心(球门线中心点)至起点线垂直距离为男子28米,女子23米。考生须将球置于起点线上或线后(线长5米,宽0.1米),向目标区域连续传球5次,左右脚均可,脚法不限。
(2)评分标准:以球从起点线踢出后,从空中落到地面的第一接触点为准。考生每将球传入目标区域的半圆内(含第一落点落在圆周线上),或五人制球门(含球击中球门横梁或立柱弹出)即得4分。每人须完成5次传准,满分20分
2.运射
(1)考试方法:如图2-2所示,从罚球区线中点垂直向场内延伸至20米处,画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横线作为起点线。距罚球区线2米处起,沿20米垂线共插置8个标志物。考生将球置于起点线上,运球依次绕过8个标志物后起脚射门,球动开表,当球从空中或地面越过球门线时停表,记录完成的时间。凡出现漏标志物、射门偏出球门,球击中横梁或立柱弹出,均属无效,不计成绩。每人测试2次,取好成绩。
图2-2运球过标志物射门示意图
(2)评分标准:见表2-2。
(三)实战能力
比赛
1.考试方法: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表2-3),独立对考生的技术能力、战术能力、心理素质以及比赛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采用10分制评分,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
守门员
一、考核指标与所占分值
二、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一)专项素质
立定三级跳远
1.考试方法:考生原地双脚站立在起跳线后,起跳时不能触及或超越起跳线。第一跳双脚原地起跳,可以用任何一只脚落地;第二跳跨步跳,用着地脚起跳以另一只脚落地;第三跳双脚落地完成跳跃动作后,起身向前走出测试区。成绩测量时,从身体落地痕迹的近点取直线量至起跳线内沿。考生可穿钉鞋,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田径竞赛规则执行。每人测试2次,取好成绩。
2.评分标准:见表2-4。
(二)专项技术
1.掷远与踢远
(1)考试方法:如图2-3所示,在球场适当位置画一条15米线段作为测试区横宽,从横线两端分别向场内垂直画两条60米以上平行直线作为测试区纵长,标出距离数。考生站在起点线后,先将球以手掷远3次(允许带手套进行),然后用脚踢远3次(采用踢凌空球、反弹球、定位球等方法不限),各取其中好一次成绩相加为终成绩。每次掷、踢球的落点必须在测试区横宽以内,否则不计成绩。
(2)评分标准:见表2-5。
2.扑接球
(1)考试方法:考生守门,扑接10个来自罚球区线外射中球门的有效射门球(含地滚球、半高球、高球以及需要倒地扑救的球)。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扑接球评分细则(表2-6),独立对考生进行技术技能评定。采用10分制评分,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
(三)实战能力
比赛
1.考试方法:视考生人数分队进行比赛。
2.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实战能力评分细则(表2-7),独立对考生的技术能力、战术能力、心理素质以及比赛作风等方面行综合评定。采用10分制评分,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