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赣南师范大学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277 | 361 |
| 校友会(综合) | 334 | 278 |
| 武书连 | 336 | 58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43 | 33028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9 | 41452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2 | 62514 | 443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6 | 43414 | 519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4 | 44940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69 | 10266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8 | 10473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8 | 14009 | 496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67 | 10768 | 559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66 | 10894 | 55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1 | 89819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9 | 13609 | 49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72 | 18123 | 463 | 地理/历史(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46 | 23534 | 463 | 思想政治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42 | 24386 | 463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40 | 24859 | 463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36 | 25717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15 | 30301 | 463 | 化学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51 | 22446 | 463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24 | 28331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18 | 29636 | 463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08 | 31809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496 | 34354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490 | 35662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489 | 35882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487 | 36293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485 | 36706 | 463 | 物理必选 |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享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等美誉的赣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6月,时为赣南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赣南师范学院,升格为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12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
收费标准:按江西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赣府厅字[2016]51号),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本科学费:文科(文、史、哲)类4010元/学年;文科(经、管、法、外)类4270元/学年;理工(Ⅰ)类4530元/学年;理工(Ⅱ)类、体育类4790元/学年;艺术类8800元/学年;农林类3750元/学年。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2000元/学年,在俄罗斯学习阶段的学费由奔萨大学按海外学生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按800元/学年或1000元/学年收取。
录取规则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排序录取,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艺术类专业: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1)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的音乐学专业: 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器乐成绩(要求器乐成绩不低于60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器乐成绩相同,依次按音乐学总分、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3)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3.体育类专业: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遵照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 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5.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更改专业。入学后第一学期结束时,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成立于1979年,隶属于原国家劳动部;2000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2010年,更名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12年,国家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办学特色闻名全国。学校始终秉承“动手动脑、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为全国培养高素质职教师资的办学定位不动摇,在全国首创“实行‘双证书’制,培养‘一体化’职教师资”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该成果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瞄准国家急需,不断丰富“双证书”内涵,“培养高等技术应用人才的一种新模式——‘本科+技师’”荣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学校还创立了“双导师、双基地、双证书”研究生培养新模式,获得第三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培养出我国首批“双师型”硕士研究生和“双证书”留学生硕士。学校的办学特色得到了用人单位和社会的高度评价,被社会誉为“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普通类专业学费4400~54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2000~15000元/生·年。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软件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双证书”制培养模式,“双证书”制专业根据天津市有关规定适当收取培训费用。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生·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4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1.我校只录取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省统考合格证、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且英语成绩达到50分(含50分)(江苏省考生须达到40分,含40分)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2.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专业考试成绩适用于动画和艺术设计两个专业,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含数学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不分文理科,不分专业),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综合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非江苏省考生: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2.5×50%+文化课成绩×50%
江苏省考生: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2.5×50%+(文化课成绩*750/440)×50%
注: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考试成绩将折合为满分750分(即专业考试成绩×2.5),再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政策照顾分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50名(含第50名)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未达要求时,降低10分(江苏省考生降低8分)参加录取;全国第51至100名(含第100名)的考生,其英语成绩未达要求时,降低5分(江苏省考生降低4分)参加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