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政策规定哪些人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

4.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近年来,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现役军人;(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