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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1、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依据教育部和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执行。2、首先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考虑后续志愿。3、对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分数级差。即首先根据计划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后计划有缺额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处